拍卖流程的七条原则是什么样子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3 16:02为了实在遵从“揭露、公平、公平、价高者得”的拍卖准则,确保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拍卖会顺利进行,按照《拍卖法》制定本规矩。
第一条:凡参与竞买活动者,必须在获得竟买资历今后才干参与竟买,未获得竞买资历的,不能参与竞买。
第二条: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在拍卖前进行拍卖标的展现,竞买人在竞买前要仔细看拍卖品(包含延聘专业人士帮忙判定),一旦竞买人进入竞买席,则视为已了解并承受拍卖的现状(包含瑕疵),竞标成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货或拒付成交价款。
第三条:竞买人应持号应价,未持号牌者其竞买行为无效。竞买人之间不得歹意勾结危害别人利益,不然拍卖无效,并将依法承当补偿职责。
第四条:拍卖主持人对报出拍卖标的物的起价后,竞买人举牌应价。一起,拍卖主持人竞买人的加价应当即告之于众,竞买人举牌应价,并报出加价后的最新价格。
第五条:拍卖主持人接连三次问询再无人应价时,以击槌予以承认,一经拍定不得反悔,最终一次应价者为买受人,应当即签定成交承认书。
第六条:拍卖主持人击槌后再有竞买人报出新的应价,一概无效。
第七条:拍卖会竞买人每次举牌应价的加价起伏,拍卖师依据标的物的状况现场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