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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管辖是如何确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3 08:30

我国的婚姻登记统辖是依照行政区域区分的: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处理两边或许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能够依据实际情况,规则乡(镇)人民政府处理两边或许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许其确认的民政部门,处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裔、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处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认。
责任编辑:李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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