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入职时隐瞒怀孕的员工合法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7 11:48用人单位在招聘新职工时,要对职工的根本状况进行相应的了解,求职者也要将个人状况向招聘单位照实陈述。如年纪、学历、婚姻状况等的内容,那么解雇入职时隐秘怀孕的职工合法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解雇入职时隐秘怀孕的职工合法吗
《劳作合同法》第26条是有规则,以诈骗、钳制的手法或许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实在意思的状况下缔结或许改变劳作合同的,劳作合同无效或许部分无效;一起,相关劳作法令法规对“诈骗”也有清晰的界说,“诈骗”是指:一方当事人成心奉告对方当事人虚伪的状况,或许成心隐秘实在的状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过错意思表明的行为。(根据劳办发〔1994〕289号《关于〈劳作法〉若干条文阐明》第16条之规则)
但并不是一切的供给虚伪信息或隐秘行为都属诈骗。谎称学历/作业经历与隐秘怀孕有实质的差异。
《劳作合同法》第8条规则“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作者与劳作合同直接相关的根本状况,劳作者应当照实阐明。”这儿着重劳作者需求照实阐明的是“与劳作合同直接相关的根本状况。”
假如劳作者隐秘的状况正是用人单位招聘职工有必要扫除的条件,如职工谎称学历或作业经历等与岗位密切相关的信息内容,则该劳作合同可视为职工以诈骗手法签定的劳作合同,自始无效,入职手续中有约好相关免责条款,单位就能够无偿解雇该职工。
而职工怀孕是其个人隐私,此不属于劳作者有必要照实阐明的内容,其有权不予奉告,且怀孕是女人公民享有的根本权力,是根本人权。假如用人单位招聘职工所扫除的条件违背根本人权和社会常理,是违背法令规则的,该条件是无效的,单位不能据此违法解雇职工。
即使是特别岗位,如饭馆招聘礼仪小姐、所需岗位需求常常出差,所需岗位劳作强度大等状况,虽然其怀孕与否对实行这些岗位职责直接密切相关,但出于妇女权益维护和对立作业轻视的更高法令诉求和起点,这样做也是行不通的。
二、女职工享有哪些权力
1、根据该《规则》的第4条,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下降其根本薪酬,或许免除劳作合同。
2、根据该《规则》第8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间产前度假十五天。难产的,添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添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分的证明,给予必定时刻的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薪酬照发。具体更具体规则参照各省市计划生育法令确认。
3、根据该《规则》第9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作时刻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食)时刻,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刻添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作时刻内的两次哺乳时刻,能够兼并运用。哺乳时刻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复途中的时刻,算作劳作时刻。
4、别的,《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告诉中》清晰规则,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分的定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薪酬照发。具体更具体规则参照各省市计划生育法令确认。
三、什么景象能够解雇职工
1、劳作者患病或非因工挂彩,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业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作业。此条需注意两点:
a医疗期,是指劳作者根据其工龄等条件,依法能够享用的罢工医疗并发给病假薪酬的期间,而不是劳作者病伤治好实际需求的医疗期。医疗期期限要根据劳作部颁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挂彩医疗期规则》来确认。
b关于某些患特别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能够恰当延伸医疗期。
2、劳作者不能担任作业,经过训练或调整作业岗位,仍不能担任作业。
⑴所谓“不能担任作业”,是指不能按要求完结劳作合同中约好的使命或许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作业量。
⑵劳作者不能担任劳作合同所约好的作业,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训练或许为其调整作业岗位,假如劳作者仍不能担任原约好的作业,或许对重新安排的作业也不担任,就意味着劳作者缺少实行劳作合同的劳作能力。
3、劳作合同缔结时所根据的客观状况发作严重改变,致使劳作合同无法实行,经当事人洽谈不能就改变劳作合同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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