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8 07:02
滨海货品运送和内河货品运送总称国内水路货品运送。水路货品运送合同,是指国内滨海港口、滨海与内河港口,以及内河港口之间由承运人收取运费,担任将邮寄人邮寄的货品经水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几十年来,我国一直把世界海上货品运送与国内滨海与内河的货品运送区别对待,选用不同于世界海上运送的处理体制,首要表现在国内水路货品运送施行运费一致定价,船只和货品按方案分配,运送单证选用不行转让的运单制,运单随船而行,不行转让,不能作为跟单信用证的单证,承运人施行彻底过错职责制,对船长船员在驾驭和处理船只上的过错所引起的货品丢失承当补偿职责等。我国《海商法》第二条第二款规矩:“本法第四章海上货品运送合同的规矩,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品运送。滨海运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我国交通部依据该法规矩,经国务院赞同拟定和发布了《水路货品运送合同施行细则》,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以及199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水路货品运送规矩》和《水路货品运送处理规矩》。我国《海商法》第四条还规矩:“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送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运营。可是,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矩的在外。”
运单是国内水路货品运送最基本的合同方式。《水路货品运送合同施行细则》规矩:“大宗物资运送,可按月签定货品运送合同。对其他按规矩有必要提送月度邮寄方案的货品,经邮寄人和承运人洽谈赞同,能够按月签定货品运送合同或以运单作为运送合同。零散货品运送和方案外整批货品运送,以货品运单作为运送合同。”“如承、邮寄两边当事人无需商定特约事项的,能够用月度邮寄方案表替代运送合同。”“在实践处理承邮寄手续时,邮寄人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品运单,作为运送合同的组成部分。”依据这一规矩,水路货品运送方式有二:一是月度货品运送合同;二是运单。前者适用于方案内大宗物资运送,后者适用于零散货品运送和方案外货品运送。在按月签定货品运送合同的情况下,也有必要签发运单,作为运送合同的组成部分。实践中,还有按季度、半年、一年签定的运送合同,也存在航次租船合同方式。
以运单作为运送合同,邮寄人只需依据货品的基本情况以及承托两边商定的运送条件填写运单,承运人在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运送合同即告建立。运单首先是货品运送合同,赖以确认承托两边的权利义务联系。其次,运单也是承运人接纳货品的收据。运单记载的货品数量或分量是承运人接纳货品的开始依据,至卸货港发作货品灭失、缺少或损坏,承运人应承当补偿职责,除非承运人能够证明货品的灭失、缺少或损坏是因为承运人能够免责的事由形成的。再次,运单仍是承运人据以交给货品的首要凭据。承运人在目的港有必要核对收货人的身份,将货品交给运单记载的收货人。
运单是国内水路货品运送最基本的合同方式。《水路货品运送合同施行细则》规矩:“大宗物资运送,可按月签定货品运送合同。对其他按规矩有必要提送月度邮寄方案的货品,经邮寄人和承运人洽谈赞同,能够按月签定货品运送合同或以运单作为运送合同。零散货品运送和方案外整批货品运送,以货品运单作为运送合同。”“如承、邮寄两边当事人无需商定特约事项的,能够用月度邮寄方案表替代运送合同。”“在实践处理承邮寄手续时,邮寄人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品运单,作为运送合同的组成部分。”依据这一规矩,水路货品运送方式有二:一是月度货品运送合同;二是运单。前者适用于方案内大宗物资运送,后者适用于零散货品运送和方案外货品运送。在按月签定货品运送合同的情况下,也有必要签发运单,作为运送合同的组成部分。实践中,还有按季度、半年、一年签定的运送合同,也存在航次租船合同方式。
以运单作为运送合同,邮寄人只需依据货品的基本情况以及承托两边商定的运送条件填写运单,承运人在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运送合同即告建立。运单首先是货品运送合同,赖以确认承托两边的权利义务联系。其次,运单也是承运人接纳货品的收据。运单记载的货品数量或分量是承运人接纳货品的开始依据,至卸货港发作货品灭失、缺少或损坏,承运人应承当补偿职责,除非承运人能够证明货品的灭失、缺少或损坏是因为承运人能够免责的事由形成的。再次,运单仍是承运人据以交给货品的首要凭据。承运人在目的港有必要核对收货人的身份,将货品交给运单记载的收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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