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4 17:24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别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别人的,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作业分包给别人的,或许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处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别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别人的,违背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作业分包给别人的,或许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能够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消营业执照。(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方法》第八十二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别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别人的,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作业分包给别人的,或许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有关行政监督部分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能够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消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