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8 03:22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业病防治法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前期防备
第三章 劳作过程中的防护与处理
第四章 作业病确诊与作业病患者保证
第五章 监督查看
第六章 法令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防备、操控和消除作业病损害,防治作业病,保护劳作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拟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作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作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别经济组织(以下总称用人单位)的劳作者在作业活动中,因触摸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要素而引起的疾病。
作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规则、调整并发布。
第三条作业病防治作业坚持防备为主、防治结合的政策,实施分类处理、归纳办理。
第四条劳作者依法享有作业卫生保护的权力。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作者发明契合国家作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环境和条件,并采纳方法保证劳作者获得作业卫生保护。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树立、健全作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作业病防治的处理,进步作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发作的作业病损害承当责任。
第六条用人单位有必要依法参与工伤社会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处理,保证劳作者依法享用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条国家鼓舞研发、开发、推行、运用有利于作业病防治和保护劳作者健康的新技能、新工艺、新资料,加强对作业病的机理和发作规则的基础研究,进步作业病防治科学技能水平;活跃选用有用的作业病防治技能、工艺、资料;约束运用或许筛选作业病损害严峻的技能、工艺、资料。
第八条国家实施作业卫生监督准则。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一致担任全国作业病防治的监督处理作业。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责任规模内担任作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处理作业。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担任本行政区域内作业病防治的监督处理作业。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责任规模内担任作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处理作业。
第九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拟定作业病防治规划,将其归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案,并组织实施。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认真实行本法,支撑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实行责任。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作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遍及作业病防治的常识,增强用人单位的作业病防治观念,进步劳作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十一条有关防治作业病的国家作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拟定并发布。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背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指控。
对防治作业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赏。
第二章 前期防备
第十三条发作作业病损害的用人单位的树立除应当契合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树立条件外,其作业场所还应当契合下列作业卫生要求:
(一)作业病损害要素的强度或许浓度契合国家作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作业病损害防护相适应的设备;
(三)出产布局合理,契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隔的准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妈妈歇息间等卫生设备;
(五)设备、东西、用具等设备契合保护劳作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作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第十四条在卫生行政部门中树立作业病损害项目的申报准则。
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发布的作业病目录所列作业病的损害项目的,应当及时、照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承受监督。
作业病损害项目申报的详细方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拟定。
第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能改造、技能引进项目(以下总称建设项目)或许发作作业病损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证明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作业病损害预点评陈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作业病损害预点评陈述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阅决议并书面告诉建设单位。未提交预点评陈述或许预点评陈述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阅赞同的,有关部门不得赞同该建设项目。
作业病损害预点评陈述应当对建设项目或许发作的作业病损害要素及其对作业场所和劳作者健康的影响作出点评,确认损害类别和作业病防护方法。
建设项目作业病损害分类目录和分类处理方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拟定。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作业病防护设备所需费用应当归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一起规划,一起施工,一起投入出产和运用。
作业病损害严峻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备规划,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查看,契合国家作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建设项目在竣工检验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作业病损害操控作用点评。建设项目竣工检验时,其作业病防护设备经卫生行政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出产和运用。
第十七条作业病损害预点评、作业病损害操控作用点评由依法树立的获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作业卫生技能服务组织进行。作业卫生技能服务组织所作点评应当客观、实在。
第十八条国家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实施特别处理。详细处理方法由国务院拟定。
第三章 劳作过程中的防护与处理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采纳下列作业病防治处理方法:
(一)设置或许指定作业卫生处理组织或许组织,装备专职或许兼职的作业卫生专业人员,担任本单位的作业病防治作业;
(二)拟定作业病防治方案和实施方案;
(三)树立、健全作业卫生处理准则和操作规程;
(四)树立、健全作业卫生档案和劳作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树立、健全作业场所作业病损害要素监测及点评准则;
(六)树立、健全作业病损害事端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有必要选用有用的作业病防护设备,并为劳作者供给个人运用的作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为劳作者个人供给的作业病防护用品有必要契合防治作业病的要求;不契合要求的,不得运用。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选用有利于防治作业病和保护劳作者健康的新技能、新工艺、新资料,逐渐代替作业病损害严峻的技能、工艺、资料。
第二十二条发作作业病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夺目方位设置公告栏,发布有关作业病防治的规章准则、操作规程、作业病损害事端应急救援方法和作业场所作业病损害要素检测成果。
对发作严峻作业病损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夺目方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阐明。警示阐明应当载明发作作业病损害的品种、成果、防备以及应急救治方法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对或许发作急性作业损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设备,装备现场急救用品、冲刷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对放射作业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送、储存,用人单位有必要装备防护设备和报警设备,保证触摸放射线的作业人员佩带个人剂量计。
对作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运用的作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保护、检修,守时检测其功能和作用,保证其处于正常状况,不得私行撤除或许中止运用。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担任的作业病损害要素日常监测,并保证监测体系处于正常运转状况。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则,守时对作业场所进行作业病损害要素检测、点评。检测、点评成果存入用人单位作业卫生档案,守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陈述并向劳作者发布。
作业病损害要素检测、点评由依法树立的获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作业卫生技能服务组织进行。作业卫生技能服务组织所作检测、点评应当客观、实在。
发现作业场所作业病损害要素不契合国家作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当即采纳相应办理方法,依然达不到国家作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有必要中止存在作业病损害要素的作业;作业病损害要素经办理后,契合国家作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从头作业。
第二十五条向用人单位供给或许发作作业病损害的设备的,应当供给中文阐明书,并在设备的夺目方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阐明。警示阐明应当载明设备功能、或许发作的作业病损害、安全操作和保护注意事项、作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方法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向用人单位供给或许发作作业病损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资料的,应当供给中文阐明书。阐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首要成份、存在的有害要素、或许发作的损害成果、安全运用注意事项、作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方法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夺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阐明。储存上述资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则的部位设置风险物品标识或许放射性警示标识。
国内初次运用或许初次进口与作业病损害有关的化学资料,运用单位或许进口单位依照国家规则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赞同后,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送该化学资料的毒性判定以及经有关部门挂号注册或许赞同进口的文件等资料。
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设备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处理。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产、运营、进口和运用国家明令禁止运用的或许发作作业病损害的设备或许资料。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发作作业病损害的作业搬运给不具备作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作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受发作作业病损害的作业。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对选用的技能、工艺、资料,应当知悉其发作的作业病损害,对有作业病损害的技能、工艺、资料隐秘其损害而选用的,对所形成的作业病损害成果承当责任。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缔结劳作合同(含聘任合同,下同)时,应当将作业过程中或许发作的作业病损害及其成果、作业病防护方法和待遇等照实奉告劳作者,并在劳作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秘或许诈骗。
劳作者在已缔结劳作合同期间因作业岗位或许作业内容改变,从事与所缔结劳作合同中未奉告的存在作业病损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则,向劳作者实行照实奉告的责任,并洽谈改变原劳作合同相关条款。
用人单位违背前两款规则的,劳作者有权回绝从事存在作业病损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而免除或许中止与劳作者所缔结的劳作合同。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的担任人应当承受作业卫生训练,恪守作业病防治法令、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作业病防治作业。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作者进行上岗前的作业卫生训练和在岗期间的守时作业卫生训练,遍及作业卫生常识,催促劳作者恪守作业病防治法令、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辅导劳作者正确运用作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运用的作业病防护用品。
劳作者应当学习和把握相关的作业卫生常识,恪守作业病防治法令、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运用、保护作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运用的作业病防护用品,发现作业病损害事端隐患应当及时陈述。
劳作者不实行前款规则责任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
第三十二条对从事触摸作业病损害的作业的劳作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则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作业健康查看,并将查看成果照实奉告劳作者。作业健康查看费用由用人单位承当。
用人单位不得组织未经上岗前作业健康查看的劳作者从事触摸作业病损害的作业;不得组织有作业忌讳的劳作者从事其所忌讳的作业;对在作业健康查看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作者,应当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作业健康查看的劳作者不得免除或许中止与其缔结的劳作合同。
作业健康查看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赞同的医疗卫生组织承当。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作者树立作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依照规则的期限妥善保存。
作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含劳作者的作业史、作业病损害触摸史、作业健康查看成果和作业病医治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作者脱离用人单位时,有权讨取自己作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照实、无偿供给,并在所供给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三十四条发作或许或许发作急性作业病损害事端时,用人单位应当当即采纳应急救援和操控方法,并及时陈述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陈述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询处理;必要时,能够采纳暂时操控方法。
对遭受或许或许遭受急性作业病损害的劳作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查看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当。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工从事触摸作业病损害的作业;不得组织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自己和胎儿、婴儿有损害的作业。
第三十六条劳作者享有下列作业卫生保护权力:
(一)获得作业卫生教育、训练;
(二)获得作业健康查看、作业病医治、恢复等作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作业场所发作或许或许发作的作业病损害要素、损害成果和应当采纳的作业病防护方法;
(四)要求用人单位供给契合防治作业病要求的作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运用的作业病防护用品,改进作业条件;
(五)对违背作业病防治法令、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指控;
(六)回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作业病防护方法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作业卫生作业的民主处理,对作业病防治作业提出定见和主张。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作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力。因劳作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力而下降其薪酬、福利等待遇或许免除、中止与其缔结的劳作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第三十七条工会组织应当催促并帮忙用人单位展开作业卫生宣传教育和训练,对用人单位的作业病防治作业提出定见和主张,与用人单位就劳作者反映的有关作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和谐并催促处理。
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背作业病防治法令、法规,侵略劳作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作严峻作业病损害时,有权要求采纳防护方法,或许向政府有关部门主张采纳强制性方法;发作作业病损害事端时,有权参与事端查询处理;发现危及劳作者生命健康的景象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组织劳作者撤离风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当即作出处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依照作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防备和办理作业病损害、作业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作业卫生训练等费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在出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四章 作业病确诊与作业病患者保证
第三十九条作业病确诊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赞同的医疗卫生组织承当。
第四十条劳作者能够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许自己居住地依法承当作业病确诊的医疗卫生组织进行作业病确诊。
第四十一条作业病确诊标准和作业病确诊、判定方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拟定。作业病伤残等级的判定方法由国务院劳作保证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拟定。
第四十二条作业病确诊,应当归纳剖析下列要素:
(一)患者的作业史;
(二)作业病损害触摸史和现场损害查询与点评;
(三)临床表现以及辅佐查看成果等。
没有根据否定作业病损害要素与患者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扫除其他致病要素后,应当确诊为作业病。
承当作业病确诊的医疗卫生组织在进行作业病确诊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获得作业病确诊资历的执业医生团体确诊。
作业病确诊证明书应当由参与确诊的医生一起签署,并经承当作业病确诊的医疗卫生组织审阅盖章。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组织发现作业病患者或许疑似作业病患者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陈述。确诊为作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作保证行政部门陈述。
卫生行政部门和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接到陈述后,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的作业病计算陈述的处理作业,并依照规则上报。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作业病确诊有贰言的,能够向作出确诊的医疗卫生组织所在地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请求判定。
作业病确诊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组织作业病确诊判定委员会进行判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作业病确诊判定委员会的判定结论不服的,能够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请求再判定。
第四十六条作业病确诊判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树立相关的专家库,需求对作业病争议作出确诊判守时,由当事人或许当事人托付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法确认参与确诊判定委员会的专家。
作业病确诊判定委员会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作业病确诊标准和作业病确诊、判定方法进行作业病确诊判定,向当事人出具作业病确诊判定书。作业病确诊判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当。
第四十七条作业病确诊判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恪守作业道德,客观、公正地进行确诊判定,并承当相应的责任。作业病确诊判定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暗里触摸当事人,不得收受当事人的资产或许其他优点,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逃避。
人民法院受理有关案子需求进行作业病判守时,应当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树立的相关的专家库中选取参与判定的专家。
第四十八条作业病确诊、判定需求用人单位供给有关作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照实供给,劳作者和有关组织也应当供给与作业病确诊、判定有关的资料。
第四十九条医疗卫生组织发现疑似作业病患者时,应当奉告劳作者自己并及时告诉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对疑似作业病患者进行确诊;在疑似作业病患者确诊或许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免除或许中止与其缔结的劳作合同。
疑似作业病患者在确诊、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当。
第五十条作业病患者依法享用国家规则的作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组织作业病患者进行医治、恢复和守时查看。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持续从事原作业的作业病患者,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触摸作业病损害的作业的劳作者,应当给予恰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一条作业病患者的医治、恢复费用,伤残以及损失劳作能力的作业病患者的社会保证,依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则实行。
第五十二条作业病患者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令,尚有获得补偿的权力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补偿要求。
第五十三条劳作者被确诊患有作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与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日子保证由最终的用人单位承当;最终的用人单位有根据证明该作业病是从前用人单位的作业病损害形成的,由从前的用人单位承当。
第五十四条作业病患者变化作业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发作分立、兼并、闭幕、破产等景象的,应当对从事触摸作业病损害的作业的劳作者进行健康查看,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妥善安置作业病患者。
第五章 监督查看
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作业病防治法令、法规、国家作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根据责任区分,对作业病防治作业及作业病损害检测、点评活动进行监督查看。
第五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监督查看责任时,有权采纳下列方法:
(一)进入被查看单位和作业病损害现场,了解状况,查询取证;
(二)查阅或许仿制与违背作业病防治法令、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收集样品;
(三)责令违背作业病防治法令、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中止违法行为。
第五十七条发作作业病损害事端或许有根据证明损害状况或许导致作业病损害事端发作时,卫生行政部门能够采纳下列暂时操控方法:
(一)责令暂停导致作业病损害事端的作业;
(二)封存形成作业病损害事端或许或许导致作业病损害事端发作的资料和设备;
(三)组织操控作业病损害事端现场。
在作业病损害事端或许损害状况得到有用操控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免除操控方法。
第五十八条作业卫生监督法令人员依法实行职务时,应当出示监督法令证件。
作业卫生监督法令人员应当毋忝厥职,秉公法令,严格恪守法令标准;触及用人单位的隐秘的,应当为其保密。
第五十九条作业卫生监督法令人员依法实行职务时,被查看单位应当承受查看并予以支撑合作,不得回绝和阻止。
第六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作业卫生监督法令人员实行责任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对不契合法定条件的,发给建设项目有关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文件或许予以赞同;
(二)对现已获得有关证明文件的,不实行监督查看责任;
(三)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作业病损害的,或许形成作业病损害事端,不及时依法采纳操控方法;
(四)其他违背本法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作业卫生监督法令人员应当依法通过资历确定。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队伍建设,进步作业卫生监督法令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树立、健全内部监督准则,对其作业人员实行法令、法规和恪守纪律的状况,进行监督查看。
第六章 法令责任
第六十二条建设单位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正告,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中止发作作业病损害的作业,或许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规则的权限责令停建、封闭:
(一)未依照规则进行作业病损害预点评或许未提交作业病损害预点评陈述,或许作业病损害预点评陈述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阅赞同,私行开工的;
(二)建设项目的作业病防护设备未依照规则与主体工程一起投入出产和运用的;
(三)作业病损害严峻的建设项目,其作业病防护设备规划不契合国家作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
(四)未依照规则对作业病防护设备进行作业病损害操控作用点评、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检验或许检验不合格,私行投入运用的。
第六十三条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正告,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作业场所作业病损害要素检测、点评成果没有存档、上报、发布的;
(二)未采纳本法第十九条规则的作业病防治处理方法的;
(三)未依照规则发布有关作业病防治的规章准则、操作规程、作业病损害事端应急救援方法的;
(四)未依照规则组织劳作者进行作业卫生训练,或许未对劳作者个人作业病防护采纳辅导、催促方法的;
(五)国内初次运用或许初次进口与作业病损害有关的化学资料,未依照规则报送毒性判定资料以及经有关部门挂号注册或许赞同进口的文件的。
第六十四条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期限改正,给予正告,能够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依照规则及时、照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发作作业病损害的项目的;
(二)未实施由专人担任的作业病损害要素日常监测,或许监测体系不能正常监测的;
(三)缔结或许改变劳作合一起,未奉告劳作者作业病损害实在状况的;
(四)未依照规则组织作业健康查看、树立作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许未将查看成果照实奉告劳作者的。
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正告,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中止发作作业病损害的作业,或许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规则的权限责令封闭:
(一)作业场所作业病损害要素的强度或许浓度超越国家作业卫生标准的;
(二)未供给作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运用的作业病防护用品,或许供给的作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运用的作业病防护用品不契合国家作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三)对作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运用的作业病防护用品未依照规则进行保护、检修、检测,或许不能坚持正常运转、运用状况的;
(四)未依照规则对作业场所作业病损害要素进行检测、点评的;
(五)作业场所作业病损害要素经办理依然达不到国家作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中止存在作业病损害要素的作业的;
(六)未依照规则组织作业病患者、疑似作业病患者进行诊治的;
(七)发作或许或许发作急性作业病损害事端时,未当即采纳应急救援和操控方法或许未依照规则及时陈述的;
(八)未依照规则在发作严峻作业病损害的作业岗位夺目方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阐明的;
(九)回绝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查看的。
第六十六条向用人单位供给或许发作作业病损害的设备、资料,未依照规则供给中文阐明书或许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阐明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期限改正,给予正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组织未依照规则陈述作业病、疑似作业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期限改正,给予正告,能够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招摇撞骗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能够依法给予降级或许免职的处置。
第六十八条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期限办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中止发作作业病损害的作业,或许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规则的权限责令封闭:
(一)隐秘技能、工艺、资料所发作的作业病损害而选用的;
(二)隐秘本单位作业卫生实在状况的;
(三)或许发作急性作业损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放射作业场所或许放射性同位素的运送、储存不契合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则的;
(四)运用国家明令禁止运用的或许发作作业病损害的设备或许资料的;
(五)将发作作业病损害的作业搬运给没有作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许没有作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承受发作作业病损害的作业的;
(六)私行撤除、中止运用作业病防护设备或许应急救援设备的;
(七)组织未经作业健康查看的劳作者、有作业忌讳的劳作者、未成年工或许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触摸作业病损害的作业或许忌讳作业的;
(八)违章指挥和强令劳作者进行没有作业病防护方法的作业的。
第六十九条出产、运营或许进口国家明令禁止运用的或许发作作业病损害的设备或许资料的,依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给予处置。
第七十条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现已对劳作者生命健康形成严峻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中止发作作业病损害的作业,或许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规则的权限责令封闭,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形成严重作业病损害事端或许其他严峻成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未获得作业卫生技能服务资质认证私行从事作业卫生技能服务的,或许医疗卫生组织未经赞同私行从事作业健康查看、作业病确诊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当即中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许违法所得缺乏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免职或许开除的处置。
第七十三条从事作业卫生技能服务的组织和承当作业健康查看、作业病确诊的医疗卫生组织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当即中止违法行为,给予正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许违法所得缺乏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由原认证或许赞同机关撤销其相应的资历;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免职或许开除的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资质认证或许赞同规模从事作业卫生技能服务或许作业健康查看、作业病确诊的;
(二)不依照本法规则实行法定责任的;
(三)出具虚伪证明文件的。
第七十四条作业病确诊判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收受作业病确诊争议当事人的资产或许其他优点的,给予正告,没收收受的资产,能够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撤销其担任作业病确诊判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资历,并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树立的专家库中予以开除。
第七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不依照规则陈述作业病和作业病损害事端的,由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正告;虚报、瞒报的,对单位担任人、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免职或许开除的行政处置。
第七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作业卫生监督法令人员有本法第六十条所列行为之一,导致作业病损害事端发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担任人、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免职或许开除的行政处置。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七条本法下列用语的意义:
作业病损害,是指对从事作业活动的劳作者或许导致作业病的各种损害。作业病损害要素包含:作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要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发作的其他作业有害要素。
作业忌讳,是指劳作者从事特定作业或许触摸特定作业病损害要素时,比一般作业人群更易于遭受作业病损害和罹患作业病或许或许导致原有本身疾病病况加剧,或许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或许导致对别人生命健康构成风险的疾病的个人特别生理或许病理状况。
第七十八条本法第二条规则的用人单位以外的单位,发作作业病损害的,其作业病防治活动能够参照本法实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参照实行本法的方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拟定。
第七十九条本法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