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合同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1 07:06
【案情】
潘某(男方)和叶某(女方)系夫妻关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潘某以自己为被稳妥人在或人寿稳妥公司购买了一份人寿稳妥(分身稳妥),受益人法定。潘某因和叶某爱情不好,向人民法院恳求判定离婚。叶某赞同离婚,但要求均匀切割夫妻期间一起产业。潘某和叶某在子女抚育以及房产、存款等一起产业切割达到一起,但对潘某为自己购买的人寿稳妥合同存在争议。叶某以为,潘某用夫妻存续期间的存款为自己购买人寿稳妥,应该为夫妻一起产业,要求潘某付出已交纳人寿稳妥合同保费的1/2现金给叶某。潘某则以为,稳妥合同归于等待性合同,稳妥价值与所交纳保费不是等价的,并且人寿稳妥具有人身附特点,归于个人产业,不该该进行切割。
【不合】
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一方购买的人寿稳妥合同能否作为夫妻一起产业,以及怎么进行切割,存在两种不赞同见:
定见一、《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则了夫妻一起产业的规模,不包括夫妻一方为自己购买的人寿稳妥合同,并且人寿稳妥合同具有很强的人身特点,该稳妥合同归于夫妻一方的日子保证,不该作为夫妻一起产业进行切割。
定见二、购买人寿稳妥合同归于出资行为,人寿稳妥合同归于夫妻一起产业。人寿稳妥合同归于等待性合同,不能以已交纳保费作为保单价值,应该以保单现金价值作为夫妻一起产业进行均匀切割。切割方法可选用购买合同一方将保单现金价值的1/2以现金方法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而不是退保后再以现金价值进行切割。
【分析】
笔者赞同定见二,理由如下:
一、人寿稳妥合同归于夫妻一起产业。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一起产业的规模作了清晰的规则:“(一)薪酬、奖金;(二)出产、运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则的在外;(五)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 第十一条规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归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则的“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 (一)一方以个人产业出资获得的收益;…(三)男女两边实践获得或许应当获得的养老稳妥金、破产安顿补偿费。”投保人购买人寿稳妥合同是一种出资行为,投保人是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存款来购买稳妥的,应该认定为夫妻一起产业。分身人寿稳妥是对特定人的寿数进行投保,到了必定年纪给付生计稳妥金或逝世稳妥金的险种,具有养老性质。人寿稳妥合同较其他消费性险种,具有较大的现金价值,带有储蓄性质。投保人购买的人寿稳妥合同,契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十一条的规则,归于夫妻一起产业。
二、依据保单现金价值来确认稳妥价值,进行均匀切割。
人寿稳妥合同是一种等待性合同,等待价值是以被稳妥人到必定年纪是否存活或逝世而给付相应稳妥金,是一种等待性收益,具有不确认性。购买人寿稳妥合同是一种出资行为,所交纳的保费现已不能再回复到投保前,即便退保也只能退回现金价值。交纳的保费是作为出资本钱,而保单现金价值表现稳妥合同现在的价值。依据《婚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说的规则,离婚切割的是现在现存产业,不是切割购买时产业的价值,也不是切割产业将来的等待价值,因而,以保单现金价值来确认稳妥价值是比较合理的。至于怎么切割人寿稳妥合同价值,由于人寿稳妥合同具有等待性、养老储蓄性和人身附特点等性质,不能简略地以免除稳妥合同退保来切割稳妥现金价值。购买合同一方向恳求切割一方付出稳妥合同现金价值的1/2以现金付出方法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种切割方法能完成稳妥合同意图,也不会因免除稳妥合同退保形成较大丢失。假如投保方回绝向另一方付出现金价值的1/2现金,那么能够考虑免除合同退保,退保所得的现金价值由夫妻两边均匀切割。
综上所述:
人寿稳妥合同归于夫妻一起产业,应以保单现金价值来确认稳妥价值。切割方法能够选用投保方向另一方付出现金价值的1/2现金进行补偿,假如投保方回绝付出,则免除合同后所得的现金价值进行均匀切割。
潘某(男方)和叶某(女方)系夫妻关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潘某以自己为被稳妥人在或人寿稳妥公司购买了一份人寿稳妥(分身稳妥),受益人法定。潘某因和叶某爱情不好,向人民法院恳求判定离婚。叶某赞同离婚,但要求均匀切割夫妻期间一起产业。潘某和叶某在子女抚育以及房产、存款等一起产业切割达到一起,但对潘某为自己购买的人寿稳妥合同存在争议。叶某以为,潘某用夫妻存续期间的存款为自己购买人寿稳妥,应该为夫妻一起产业,要求潘某付出已交纳人寿稳妥合同保费的1/2现金给叶某。潘某则以为,稳妥合同归于等待性合同,稳妥价值与所交纳保费不是等价的,并且人寿稳妥具有人身附特点,归于个人产业,不该该进行切割。
【不合】
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一方购买的人寿稳妥合同能否作为夫妻一起产业,以及怎么进行切割,存在两种不赞同见:
定见一、《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则了夫妻一起产业的规模,不包括夫妻一方为自己购买的人寿稳妥合同,并且人寿稳妥合同具有很强的人身特点,该稳妥合同归于夫妻一方的日子保证,不该作为夫妻一起产业进行切割。
定见二、购买人寿稳妥合同归于出资行为,人寿稳妥合同归于夫妻一起产业。人寿稳妥合同归于等待性合同,不能以已交纳保费作为保单价值,应该以保单现金价值作为夫妻一起产业进行均匀切割。切割方法可选用购买合同一方将保单现金价值的1/2以现金方法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而不是退保后再以现金价值进行切割。
【分析】
笔者赞同定见二,理由如下:
一、人寿稳妥合同归于夫妻一起产业。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一起产业的规模作了清晰的规则:“(一)薪酬、奖金;(二)出产、运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则的在外;(五)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 第十一条规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归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则的“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 (一)一方以个人产业出资获得的收益;…(三)男女两边实践获得或许应当获得的养老稳妥金、破产安顿补偿费。”投保人购买人寿稳妥合同是一种出资行为,投保人是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存款来购买稳妥的,应该认定为夫妻一起产业。分身人寿稳妥是对特定人的寿数进行投保,到了必定年纪给付生计稳妥金或逝世稳妥金的险种,具有养老性质。人寿稳妥合同较其他消费性险种,具有较大的现金价值,带有储蓄性质。投保人购买的人寿稳妥合同,契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十一条的规则,归于夫妻一起产业。
二、依据保单现金价值来确认稳妥价值,进行均匀切割。
人寿稳妥合同是一种等待性合同,等待价值是以被稳妥人到必定年纪是否存活或逝世而给付相应稳妥金,是一种等待性收益,具有不确认性。购买人寿稳妥合同是一种出资行为,所交纳的保费现已不能再回复到投保前,即便退保也只能退回现金价值。交纳的保费是作为出资本钱,而保单现金价值表现稳妥合同现在的价值。依据《婚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说的规则,离婚切割的是现在现存产业,不是切割购买时产业的价值,也不是切割产业将来的等待价值,因而,以保单现金价值来确认稳妥价值是比较合理的。至于怎么切割人寿稳妥合同价值,由于人寿稳妥合同具有等待性、养老储蓄性和人身附特点等性质,不能简略地以免除稳妥合同退保来切割稳妥现金价值。购买合同一方向恳求切割一方付出稳妥合同现金价值的1/2以现金付出方法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种切割方法能完成稳妥合同意图,也不会因免除稳妥合同退保形成较大丢失。假如投保方回绝向另一方付出现金价值的1/2现金,那么能够考虑免除合同退保,退保所得的现金价值由夫妻两边均匀切割。
综上所述:
人寿稳妥合同归于夫妻一起产业,应以保单现金价值来确认稳妥价值。切割方法能够选用投保方向另一方付出现金价值的1/2现金进行补偿,假如投保方回绝付出,则免除合同后所得的现金价值进行均匀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