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5 01:00现在许多的外地工作者都是采纳租房来作为自己在工作地的落脚点,可是由于房子来历不清晰、二手房东等等各种原因引起一些房子租借胶葛,并且有的朋友还不知道租房合同也是需求存案挂号的,所以听讼网小编在此为我们整理了关于房子租借合同存案挂号所需求的资料。
处理房子租借合同挂号(存案)需求供给什么资料:
一、租借人应供给的资料:
(1)、自己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供给自己护照或许深圳市公安颁布的寓居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地产证》(如房产典当的,租借人须奉告承租人)或许其他有用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的须供给承诺书原件
其他有用产权证明指:
A、《修建许可证》、《红线图》,验原件留复印件
B、《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C、《按揭合同》(如房子面积、用处不清楚的须另供给《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D、拍卖竞得的房子或法院判决的房子须经产权挂号
(3)、共有房子须出具其他共有人赞同租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的证明书须通过公证或认证)
(4)、改动功用的房子租借,须供给疆土部分赞同改动房子运用功用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
(5)、协作建房的房子租借,须供给疆土部分赞同改动房子运用功用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
(6)、暂时修建的房子租借,须供给相关职能部分同意的并在有用期内的《暂时修建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7)、无合法竣工检验证明的工商业租借屋,须供给由建造主管部分颁布资质证书或许经建造主管部分认可的房子安全判定组织出具的房子安全判定陈述
(8)、租借用处为住所的,需供给《租借屋流动人口归纳处理责任书》
二、承租人(为个人)应供给的资料:
(1)、自己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供给自己护照或深圳市公安局颁布的寓居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子用处为住所的,寓居人为20至49周岁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须供给现寓居地大街计划生育部分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承租人(为单位)应供给的资料:
(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如不能供给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境外企业可供给《商业挂号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托付书,留原件
四、托付别人处理房子租借手续,须供给授权托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托付事项需清晰表述(境外当事人的授权托付书应按规则通过公证或许认证)
五、标准的《房子租借合同》
六、租借房子不能依照规则挂号的,当事人应当持租借房子的有关资料及身份证明处理存案手续
以上是关于房子租借合同存案挂号所需求什么资料的相关内容,在处理房子租借合同存案挂号的时分租借人与承租人应带齐所需求的资料进行存案,当然,在租房的时分承租人也需求留意所租住的房子安全等一系列应该留意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