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未签劳动合同为什么没获双倍工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1 21:36

某公司副总吴某因为违背公司准则,被公司免除劳作联系。因一向未与公司签定书面劳作合同,吴某后以未签定劳作合同为由恳求劳作裁定,要求公司付出双倍薪酬差额30万元。
公司辩论:公司签定劳作合同的事宜都是由吴某专门担任,并供给了吴某代表公司与职工签定的劳作合同样本。吴某担任公司劳作合同的签定作业,应由吴某供给企业不与其签定劳作合同的依据,不然应当确定吴某歹意不与公司签定劳作合同。因而,吴某不能享有未签劳作合同的双倍薪酬。
吴某以为:自己虽为公司副总,可是没有实权,公司日常业务都由总经理担任,底子不存在自己与自己签定劳作合同的或许,自己也是一名职工,依法应当享有劳作者的权力,并受劳作法维护。公司违背法律规则,应当付出双倍薪酬。
当地劳作人事争议裁定委员会通过审理,驳回了吴某的裁定恳求。吴某不服,申述到当地法院,法院也驳回其诉讼恳求。
本案中,吴某是公司里直接担任签定劳作合同的高档管理人员,吴某代表公司与其他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当然知道公司应当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劳作者也能够与公司签定劳作合同。吴某在代表公司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的情况下,完全能够将自己作为公司的劳作者与公司签定劳作合同,可是其没有与公司签定劳作合同。假如以为公司回绝签定,应当供给满足的依据证明。此种景象不符合《劳作合同法》规则的不签定劳作合同应付出双倍薪酬的转义,其恳求自身有失公平合理。所以,裁定委的判定和法院的判定是正确的。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