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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日如何提出更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8 01:00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恳求攻略》的规则,恳求人收到受理告诉书之后以为受理告诉书上记载的恳求日与邮递该恳求文件日期不共同的,能够恳求专利局更正恳求日。
一、提出恳求
(一)在递送专利恳求文件之日起两个月内或许恳求人收到受理告诉书一个月内提出。
(二)附有收寄专利恳求文件的邮局出具的寄出日期的有用证明,该证明中注明的寄出挂号号码与恳求书中记载的挂号号码共同。
契合上述规则的,应予更正恳求日;不然,不予更正恳求日。
二、准予更正
准予更正恳求日的,作出从头确认恳求日告诉书一式两份,副本送交恳求人,正本存档,并修正有关数据;不予更正恳求日的,对此更正恳求日的恳求宣布视为未提出告诉书,并说明理由。
别的,当事人对专利局确认的其他文件递送日有贰言的,应当供给专利局出具的收到文件回执、收寄邮局出具的证明或许其他有用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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