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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需对方接受合同才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9 13:30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产业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赞同承受的合同。赠与合同能够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产业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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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爸爸妈妈共有子女三人,其间小儿子无房。爸爸妈妈决议把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赠与小儿子,并写了赠与书,大女儿表明赞同并签字,二儿子口头赞同但未签字,请问赠与书有用吗?
律师回复:赠与书是否有用视小儿子是否表明承受而定,与其兄姐是否赞同无关。我国合同法规则,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产业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明承受赠与的合同。依据上述规则,赠与是一种两边法令行为,一方面是赠与人将自己的产业无偿给予受赠人,另一方面受赠人需表明承受。所以,赠与的一般法令程序即签定赠与合同,而非做单独面的赠与文书。一起,爸爸妈妈有权处置自己的产业,无需征得子女的赞同,如小儿子清晰表明(包含口头表明)承受赠与,赠与合同即有用建立。
相关常识
赠与合同的停止事由:
榜首,赠与合同的恣意吊销。赠与合同的恣意吊销是指在赠与产业的权力搬运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恣意吊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品德责任性质的赠与合同和通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恣意吊销赠与合同。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吊销。赠与合同中,赠与地产的权力搬运之后,赠与人即损失了恣意吊销赠与合同的权力,但在以下条件具有时,赠与人仍可享有吊销产与合同的法定权力:
1、 受赠人严峻损害赠与人或许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责任而不实行的;
3、 受赠人不实行赠与合同约好的责任的
赠与人的吊销权,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吊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越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吊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逝世或许损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能够吊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许法定代理人的吊销权,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吊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相同也是除斥期间。
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免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明显恶化,严峻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许家庭生活的,能够免除赠与合同,不再实行赠与责任。该合同免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能,赠与人就原已实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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