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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广告能否视为合同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2 03:11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房子开发商为了对自己的产品房进行宣扬,招引购房者,那么开发商在进行产品房出售时,制造的一些售楼广告是不是购房合同的内容?怎么处理售楼广告胶葛?听讼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具体介绍,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一、产品房广告能否视为合同内容
一般售楼广告能够视为要约约请,但并不归于购房合同傍边的内容。
开发商为宣扬、推销其产品房,一般都发出售楼书,发布产品房出售广告,作出不少承诺。从法令视点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目标发放的用以介绍其产品房的文字、图片资料,首要是为了美化产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产品房买卖合同的根本条款。此类广告法令上一般视其为要约约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
可是,房地产开发商即出卖人,就产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子及相关设备所做的阐明和许诺,对产品房买卖合同的缔结以及房子价格确实定有严重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这些即便未载入产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背的,应当承当违约职责。
二、怎么处理售楼广告胶葛
关于开发商的虚伪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查开发商的违约职责,但能够追查开发商发布虚伪广告的职责。依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则,发布虚伪广告,诈骗和误导顾客,使购买产品或许承受服务的顾客的合法权益遭到危害的,不只要承当行政违法职责,并且要依法承当民事职责。因而,购房人发现受了虚伪售楼书或广告的诈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办理机关告发,请求予以查办,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职责方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小编收拾有关产品房广告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一般售楼广告能够视为要约约请,但并不归于购房合同傍边的内容,具体原因能够从上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别的期望处理售楼广告胶葛的相关常识,对您有所协助。更多法令相关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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