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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能否撤回起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1 11:28
公安机关对案子进行检查后,会将案子移交至检察院进行检查。检察院对案子检查后,认为案子证据不足的,能够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办,那么公安机关移交检查申述的案子能否撤回申述?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公安机关移交检查申述的案子能否撤回申述
公安机关移交检查申述的案子是能够撤回申述的,检察院检查案子的时分,假如案子存在已过追诉有效期、违法情节较轻等景象,能够吊销案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第十六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追查刑事责任,现已追查的,应当吊销案子,或许不申述,或许停止审理,或许宣告无罪:
(一)情节明显细微、损害不大,不认为是违法的;
(二)违法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革除惩罚的;
(四)按照刑法通知才处理的违法,没有通知或许撤回通知的;
(五)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逝世的;
(六)其他法令规则免予追查刑事责任的。
二、检查申述的法定期限有多长
刑事诉讼法规则,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安机关移交申述的案子,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议。决议有三种:提起公诉、不申述或退回补充侦办;对严重、杂乱的案子,能够延伸半个月。是否延伸,由检察院自行决议,经检察长同意。从实际状况来看,检察院的检查申述期限最多延伸半个月,在一个半月内审结,功率都算比较高的,严重、杂乱案子退回补充侦办则较为常见。在检查申述期间,改动统辖的,从改动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子之日起从头核算检查申述期限,也就是说,又是一个半月的检查申述期限。假如检查需求退回侦办机关补充侦办的,补充侦办期限是1个月。再次移交检查申述后,也是从头核算检查核算期限,又能够是一个半月;期间还能够再退回补充侦办一次,补充侦办为一个月。也就是说,违法嫌疑人被拘押的,一般在一个半月内审结,严重、杂乱的,能够退查两次,三次检查申述,期限能够到达六个月。假如触及统辖问题,移交至有统辖权的检察院后,检查申述期限又能够从头核算,检查申述的时刻还要更长。
三、律师在侦办阶段能够做哪些辩解给作业
1.会晤在押违法嫌疑人。
新《刑事诉讼法》规则,除了损害国家安全、恐怖组织违法、特别严重贿赂违法这三类案子以外,律师会晤在押违法嫌疑人不需求办案机关同意,不允许办案机关伴随,不允许任何方式的监听。律师会晤违法嫌疑人的主要任务是:为其供给法令咨询,了解案情,回答其法令问题。新《刑事诉讼法》还规则律师会晤不受次数的约束,律师能够依据作业需求组织会晤。
2.与违法嫌疑人通讯。
实际中,律师与违法嫌疑人通讯的状况较少。在实践中,在以下几种状况下通讯:一是对涉案罪名的说明,包含罪名的违法构成、相关的司法说明及其解读、有助于了解的典型事例、律师针对本案的说明和说明等。而是关于案子的程序发展状况,比方退查、延伸侦办、检查期限、延期审理、延期开庭等。损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特别严重贿赂罪这三类案子应当充分运用通讯权,因这三类案子通讯不需求办案机关答应。
3.署理申述、指控,保证违法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违法嫌疑人的人身遭到违法对待时,律师能够署理申述、指控。办案机关将违法嫌疑人与案子无关的产业给查封、扣押、冻住的,律师能够为其申述、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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