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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印发《利用外资统计制度》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9 12:11
发布部分: 对外贸易经济协作部、国家计算局发布文号: [1996]外经贸资发第721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方案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计算局:   外经贸部和国家计算局1987年拟定的《利用外资计算准则》履行至今已9年,这一计算准则的施行标准了全国的外资计算工作,为国家宏观决策、拟定方案以及对外沟通供给了数字根据,对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跟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宏观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原《利用外资计算准则》已不能彻底习惯当时实践工作的需求。   外经贸部和国家计算局对原有准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利用外资计算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当地、各部分仔细安排施行,履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外经贸部。   按外经贸部部内分工,利用外资计算中“对外告贷”部分由方案财政司担任,“直接出资”和“其他出资”部分由外国出资管理司担任,请各有关单位按此分工及时上报相应的利用外资计算资料和报表。   修正、印发的《利用外资计算准则》自1997年1月1日起履行,原准则一起废止。一、修正《利用外资计算准则》的准则:   (一)在计算目标的设置、计算软件的规划上统筹中心和当地的需求。在注重外资国别计算的一起,加强了分职业的计算。   (二)从实践出尽可能简化底层计算报表,能够从其他途径得到的计算数据,不再重复设置。   (三)新的《利用外资计算准则》有关报表的填写时刻与外商出资企业财政报表的报出时刻联接。   (四)尽可能与世界计算口径接轨,以便于世界间进行计算分析比照。二、《利用外资计算准则》修正的主要内容:   (一)将反映外商出资企业现状分类和运营状况的原外资统基1表(甲、乙),外资统7表和外资统8表合并为两张表,对很多难以收集或重复的计算目标做了删减。新表号为“外资统9表”和“外资统10表”,加强了对我国利用外资存量的计算。   (二)职业分类按1994年8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职业分类与代码》的规则进行编码,原有的职业代码一起废止;增加了对实践利用外资的分职业计算。   (三)修正了外商直接出资项目合同外资金额的计算办法,减少了因为计算办法不科学形成曾经合同外资金额高估的状况。   (四)外商直接出资方法中,除中外合资、协作、外资企业和协作开发外,增列“外商出资股份制企业”和“其它”两项。   (五)外商直接出资国别计算时,企业境外告贷按借款来历国别(区域)计算;外国出资者分属不同国家时,按地点国家(区域)别离填列。   (六)按世界通行的计算口径,外商出资企业从境内外资银行取得的借款不再作为外资计算。   (七)增加了中方出资者有关状况的计算。 附:利用外资计算准则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有效地安排全国利用外资计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法》及其施行细则和国家有关利用外资的法令、法规,拟定本准则。    相关法规:        第二条    利用外资计算的基本任务是:及时、精确、全面地反映全国利用外资状况,对国家同意的利用外资协议、合同和履行状况,以及由此发生的对外债款、经济效益等方面的状况,进行体系的计算调查、计算分析,实施计算监督。为国家和各级政府部分宏观决策、进行经济管理供给计算信息、计算咨询,为对外沟通供给服务。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对外经济贸易机关和利用外资的单位和部分,以及在我国境内建立的外商出资企业、协作开发项目等。上述机关、企业、单位和部分都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法》及本准则的规则,供给计算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假造、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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