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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能否自动终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7 03:29

《劳作合同法》第44条第(二)项规则,劳作者开端依法享用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作合同停止。
《劳作合同法施行法令》第21条补充规则,“劳作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即便未办理养老保险),劳作合同停止。”
一、《劳作合同法施行法令》赋予了用人单位在劳作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享有对劳作联系的停止权(法定退休年龄劳作联系停止权);
二、法定退休年龄劳作联系停止权的行使,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构成的劳作联系在劳作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就主动停止。
【律师提示】
劳作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劳作联系停止的经济补偿金付出:
①劳作者因退休现已开端享用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需给予经济补偿金;
②劳作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由于缴费年限达不到享用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能够停止劳作联系/但有必要付出经济补偿金。
【法条链接】
《劳作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劳作合同停止:
(一)劳作合同期满的;
(二)劳作者开端依法享用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作者逝世,或许被人民法院宣告逝世或许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封闭、吊销或许用人单位决议提早闭幕的;
(六)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点评】特别注意第(二)项,到达退休年龄劳作合同不一定停止,开端依法享用根本养老保险待遇才管用,要是您看到70岁的老爷爷还在实行劳作合同可不要古怪。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施行法令
第二十一条 劳作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作合同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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