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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省残疾赔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1 20:25
2013年度残疾补偿金规范


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550元
乡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545元
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552元
乡村居民人均纯消费性支10208元
上一年度员工平均工资40087元
残疾等级
2013年度残疾补偿金
乡村规范
乡镇规范
十级
29104
69100
九级
58208
138200
八级
87312
207300
七级
116416
276400
六级
145520
345500
五级
174624
414600
四级
203728
483700
三级
232832
552800
二级
261936
621900
一级
291040
691000
核算方法为:
(1)乡村规范: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补偿指数*20年
(2)乡镇规范: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补偿指数*20年
(3)60周岁以下的按20年规范核算;60周岁以上的,每添加一岁,削减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核算。
(4)补偿指数一个等级为10%,如十级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
以上数额仅供参考,在核算详细补偿数额时,因触及许多要素,敬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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