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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怎样办理燃气助动车替代燃油助动车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9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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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就事条件  契合代替规模的燃油助动车。  二、处理手续(需供给的资料)  (一)退牌:车主(使用人)持车辆和有用牌证及车主(使用人)身份证。
  (二)购车:车主凭购车联以及燃油助动车到指定商铺购买燃气助动车和作废燃油助动车。  (三)上牌:退牌后一个月内,车主(使用人)持燃气助动车、购车发票、上牌联、身份证、两张近期证件照到原核发(退牌)燃油助动车号牌的非机动车管理所处理上牌手续。  三、处理程序  由非机动车管理所审阅各类凭据无误后,先处理退牌手续,车主购车后再处理上牌手续,加盖钢印,核发车牌,建档制证。  四、受理时刻和地址  (一)受理地址:  全市各区(县)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  (二)受理时刻:  各区县公安局非机动车管理所:周一至周六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5:00时,(星期五下午学习,不对外工作)  五、收费规范  助动车牌证25元/套。沪价涉(93)231号《关于核定车辆牌证等收费规范的复函(补发牌证加倍收费),补号牌40元,补行车执照10元。  六、联络咨询电话  65168168转54538  七、监督或投诉电话  56316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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