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1 02:50
在现实日子中刑事违法的行为是十分多的,而对大众次序进行严峻的搅扰,随意损坏大众资产、对别人进行殴伤的,是有或许构成寻衅滋事罪的,那么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到达多少会被追查刑事责任?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多少要被追查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寻衅滋事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4条规则:“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损坏社会次序,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则的‘情节严峻’。
(一)强拿硬要公私资产价值1000元以上,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价值2000元以上的;
(二)屡次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精力病人、残疾人、漂泊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妈妈、未成年人的资产,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别人精力失常、自杀等严峻后果的;
(五)严峻影响别人的作业、日子、出产、运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峻的景象。”
契合上述解说规则的景象,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损坏社会次序,应以寻衅滋事罪追查其刑事责任,对其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
二、怎样区别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和敲诈勒索
1、从行为人片面意图上:敲诈勒索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对被害人加以要挟,迫使其期限交给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的行为。而寻衅滋事罪的违法意图与动机较为杂乱,有的是以惹事生非来取得精力影响,有的是用寻衅滋事高兴取乐,有的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才能”和“胆量”,等等。因而,咱们不难看出,查清了片面意图和动机,这两个罪名是不难确定的。但是由于侦办机关的遗漏,本案申述根据中关于片面意图和动机的举证简直为零,只能从客观行为方面揣度片面意图和动机,故形成了本案定性的疑问和杂乱。
2、从行为侵略的目标上: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一般指向清晰的被害目标,往往经过对被害人施行精力强制,使其在心理上形成惊骇,迫不得以给付金钱,手法主要有以对被害人或亲属施行暴力相要挟;以损坏被害人的品格、名誉、资产相要挟;以揭露、张扬被害人的隐私或缺点等等。而寻衅滋事罪不同于敲诈勒索罪,其行为人一般有着清晰的违法意图,即经过损坏公共次序来寻求个人精力上的满意,因而行为人所寻求的既不是政治意图,也不是经济意图,其锋芒指向决不局限于某种详细的社会关系,也不局限于某个特定的目标,只需能够满意其变态心理,任何人及任何人的资产都或许成为其损害目标。因而,损害目标的确定性成为区别两罪的重要标志之一。本案中代xx先是对该中学校长要挟耍狠,索要补偿费3万元,无果后转而向冯联合强拿硬要2.5万,其损害目标显然是随意发作,不具有确定性,应确定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3、从行为侵略的客体上:两罪名侵略的客体都包含了别人的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但寻衅滋事罪侵略的客体比敲诈勒索罪多了一个,即社会公共次序。敲诈勒索罪的终究意图是为了非法占有他的资产,侵略人身权利仅仅完成其违法意图一种手法,所以我国《刑法》将敲诈勒索罪归入侵略产业罪一章中;而寻衅滋事罪的强拿硬要别人资产的行为,行为人为满意变态心理、寻求精力影响、证明“才能”和“胆量”等等是其主要意图,非法占有资产则处于隶属位置,往往给被害人形成的精力压力以及对社会次序的损坏却远远超过了被害人所受的经济损失,所以我国《刑法》将寻衅滋事罪归入波折社会处理次序罪一章中。因而,行为人是经过损坏社会次序来满意变态心理、寻求精力影响、证明“才能”和“胆量”,还是以惹是生非、揭露隐私等手法“强拿硬要”,是区别两罪的又一规范。结合本案来说,这一区别规范又是一个起决议含义的规范,由于说到“硬拿硬要”,就触及了三个罪名,即“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这儿暂不论及“抢劫罪”,然后两个罪名在本案中的片面方面又只能从客观方面推及,故对侵略客体的界定就显得重要多了。本案单从代xx伙同别人拖两货车黄沙堵该中学施工工地大门影响师生收支及基建工程施工次序来看,便足以确定严峻侵略了社会公共次序,那么,本案的定性困难便方便的解决。
4、从刑事立法精力上:我国《刑法》第12条规则了“从旧兼从轻”的基本准则。在司法实践中,假如案子主客观方面存在欠好确定的状况,但的确又构成违法,那么只能根据从轻准则来处理案子。这样,一方面能够避免错案发作,另一方面也契合法令精力。敲诈勒索罪法定最高刑为10年,而寻衅糍事的法定最高刑仅为5年。对寻衅滋事罪的处分转敲诈勒索罪来说轻了许多,故这一准则精力成为了本案定性的又一重要区别规范。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轻伤鉴定书的处理程序是怎么的”问题进行的回答,强拿硬要公私资产价值1000元以上,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价值2000元以上的要追查刑事责任。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