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结婚的原因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5 02:42
制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成婚的原因是什么
制止必定规模的亲属成婚,源于原始社会的婚姻忌讳。在进入个别婚后,人类有意识地经过立法约束近亲成婚,一是出于优生学上的原因。受遗传基因的影响,夫妻假如血缘太近,简单将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点遗传给下一代,给民族的健康、人口的本质以及人类的开展带来损害。二是根据品德学上的要求。因为近亲成婚有悖品德教化,有碍于人类长时间构成的婚姻品德,简单形成亲属身份上和承继上的紊乱,因此,世界各国均有制止必定规模的亲属成婚的立法传统。
本条所限制的制止成婚的亲属规模详细是: 
(1)直系血亲。直系血亲包含爸爸妈妈与子女、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与孙子女(外孙子女)、曾祖爸爸妈妈(外曾祖爸爸妈妈)与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2)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的非直系亲属,包含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之间、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及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之间。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