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税务服务指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3 07:14
新三板是近年出资比较火的项目,就连律师也展开了新三板事务。的确,新三板触及的法令问题有许多,其间触及税务问题。那么新三板税务主要有哪些?有哪些法令问题值得重视?下文为我们详细介绍!
1、发票问题
问题:发票无小事,不管是“股改”过程中发现不合规发票入账的前史留传问题仍是在挂牌后呈现的发票问题,都有或许引起“行政处分”乃至是“刑事处分”,特别是“营改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引发的“刑事危险”不管对公司高管仍是公司自身,都具有不行估量的破坏力。
对策:加强公司内部发票的标准性办理,特别在开具、接纳过程中,严厉依照发票办理的程序,要点审阅“账”、“票”的共同性。
2、个人股东盈利公积、未分配赢利转增股本未交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股改”过程中,个人股东将累积的盈利公积、未分配赢利转增股本,未依照规则交纳个人所得税。
对策:依照税法规则,该景象下应视同进行赢利分配,需求依照20%的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以非钱银性财物出资未交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个人股东以无形财物等非钱银性财物出资入股,没有交纳个人所得税,且现已依照必定年限对无形财物进行了摊销。
对策:根据《关于个人非钱银性财物出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5】41号文),个人以非钱银性财物出资,归于个人转让非钱银性财物和出资一起发作。对个人转让非钱银性财物的所得,应依照“工业转让所得”项目,依法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以非钱银性财物出资,应按评价后的公允价值承认非钱银性财物转让收入。非钱银性财物转让收入减除该财物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交税所得额。
4、相关生意定价不合理
问题:部分企业使用相关企业之间的“税负差”搬运赢利,完成下降税负的意图;
对策:相关生意应依照《企业所得税》以及《特别交税调整》的规则,提交留存相关资料,以证明定价的合理性。
5、特别性税务处理未进行存案
问题:企业在进行重组中,适用了特别性的税务处理,却没有依照规则到主管机关进行存案。
对策:挑选特别税务处理应按《关于企业重组事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告诉》(财税[2009]59号)第11条规则存案;如企业重组各方需求税务机关承认,能够挑选由重组主导方可向税务机关请求,层报省级税务机关承认。
6、全体改制中的契税、营业税、土增税问题
问题:企业在全体改制中,触及到很多财物的转让行为,没有依照税法规则交纳相应的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
对策:依照税法规则,交税人在财物重组过程中,经过兼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法,将悉数或许部分什物财物以及与其相相关的债款、债款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归于营业税征收规模,其间触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根据《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5〕5号),契合条件的四种状况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7、消除同业竞赛,未进行税务刊出
问题:企业挂牌新三板前,为了消除同业竞赛问题,对部分项目公司进行了刊出,却没有进行税务刊出。
对策:企业应该依照规则,及时进行税务刊出,然后进行工商刊出,从法令上消除主体资历。
8、税收搬迁问题
问题:企业为了享用区域性的税收优惠,实施了税收搬迁,可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践工作地址、税务挂号证存在不共同的景象。
对策:企业应该赶快依照工商、税务部分的要求,完成营业执照、税务挂号等的共同性。
9、税务优惠资历存疑
问题:企业取得税收优惠资历(如高新技术企业等)后,办理不标准,没有按规则提交相应的存案等资料。
对策:挂牌前,企业现已取得的税收优惠资历,比方高新技术企业、双软企业等,应该契合国家相关法令、文件的要求,取得相应的同意,进行存案,以确保税收优惠资历的有用性。
10、存在欠税问题
问题:挂牌前,公司存在欠缴税款行为。
对策:及时申报交交税款是企业的应尽责任,假如企业因为特定的原因不能及时交交税款,能够依照规则请求延期交交税款,不然,会遭到相应的行政制裁,并会成为挂牌新三板的妨碍。
11、存在补税行为
问题:部分企业挂牌前为了进步的账面赢利,调增赢利,然后补交税款,还有因为管帐过失补交税款。
对策:企业挂牌前补交很多税款,需求有合理的阐明,不然会构成挂牌新三板的妨碍因素。而关于因管帐过失,不交少数的税款,一般不会影响新三板挂牌。
12、存在逃税行为
问题:公司在以往的运营过程中存在偷逃税的行为。
对策:具有片面成心的偷逃税行为,会构成“新三板”审阅中的本质性妨碍,应防止偷逃税的发作。
13、因涉税事项被税务机关处分
问题:企业因为违法相关税法规则,被税务机关行政处分。
对策:应判别处分行为是否构成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详细需求结合片面方面、涉案的金额等作出判别,由律师出具法令意见书,税务机关出具证明。
14、其他涉嫌税收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问题:因其他涉税事项遭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分。
对策:需求结合详细的景象,作出是否构成严重违法违规的判别,并由律师出具法令意见,税务机关出具证明资料。
15、股权代持税务问题
问题:根据特定的原因,公司存在代持股的景象。
对策:在不构成运营妨碍的前提下,应做到股权的实名制,假如客观上需求代持股,代持股协议应清晰两边的权利责任,代持人应该依照规则依法交交税款。
16、存在税务争议
问题:公司在挂牌过程中,与税务机关存在税务争议。
对策:与发达国家比较,我国的税收立法层级较低,上位法简略,包容性小,在税收征管中很多部分规章、内部标准性文件在实践发挥作用,由此带来税务机关法律的自在裁量权过大;另一方面,从实践中看,一些违背税法原理、损害交税人合法权益的事例时有发作。假如企业的合法权益的确遭到损害,能够寻求专业税务律师的协助,经过专业的税法剖析和有用的交流化解争议。
17、股权鼓舞涉税事项不合规
问题:股权鼓舞计划中,没有依照税法规则交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或许实施了过于急进的税务谋划计划。
对策:根据目前我国税收方针,股权鼓舞应适用个人所得税“薪酬薪水”的税目,公司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8、过于急进的税务谋划计划
问题: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税务谋划计划短少合理商业意图,过于急进。
对策:税务谋划需求有相应的商业意图,需求有相应的证明资料,不然会依照本质课税的准则,而被交税调整。
19、未进行股权及税务架构规划
问题:出资者因为没有事前进行税务架构的优化,而在出资退出时,交纳了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20%的个人所得税。
对策:我国为了开展中西部地区经济,鼓舞工业搬运,国家及省、市、县各层面现已出台了许多税收优惠方针和财政补贴方针,公司能够事前优化税务架构,以下降运营,特别是出资退出的税负。
20、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未及时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公司个人股东发作的股转转让等行为,没有依照税法的规则及时交纳个人所得税。
对策:2014年12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办理办法(试行)》(国税总局布告2014年第67号)并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依照67号文规则,当股权转让协议签定收效后,交税责任即发生,而不管此刻是否现已收到股权转让款。此刻扣缴责任人和交税人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机关申报交税。
21、本钱生意的税务危险
问题:股权生意中的前史留传税务问题,短少谋划布景下税负本钱阻止生意的进行;没有及时按规则申报交税;直接股权转让被交税调整等等。
对策:本钱生意触及金额巨大,躲藏的税务危险很多,从2011年以来,本钱生意一直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指令性”稽察项目,特别,2015年一季度,全国税务部分安排税收收入27121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比上年同期仅增加3.4%。据悉,国家税务总局将于本年5月份建议针对金融职业的税务大检查。详细应对包含三个方面,榜首,在进行严重本钱生意前应做税务尽职查询;第二,应事前对生意的架构和方法进行税务谋划;第三,应进步日常税务危险办理认识和水平。
22、股权转让印花税
问题:企业或个人转让股权未依照要求交纳印花税。
对策:与企业股东的处理共同,自2014年6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生意、承继、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践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核算交纳证券(股票)生意印花税。
总结:
部分新三板企业因为长时间运营的不标准,存在“内外账”等景象,涉税事项办理粗豪,需求全面优化税务办理事项。与此一起,国家针对新三板的税收立法也在不断健全。现已出台了印花税、个人股息盈利的税收方针,关于其他详细事项并未予以清晰;依照国务院出台的文件精力,能够参阅对沪深两市出资者现已出台的有关税收方针。需求指出的是,近年来,股权转让引发的税务争议越来越多,新三板生意两边需求在生意前清晰应该实行的交税责任,一起,生意两边在不违背国家法令、法规规则的前提下,能够进行必定税务谋划,以下降生意税负。
1、发票问题
问题:发票无小事,不管是“股改”过程中发现不合规发票入账的前史留传问题仍是在挂牌后呈现的发票问题,都有或许引起“行政处分”乃至是“刑事处分”,特别是“营改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引发的“刑事危险”不管对公司高管仍是公司自身,都具有不行估量的破坏力。
对策:加强公司内部发票的标准性办理,特别在开具、接纳过程中,严厉依照发票办理的程序,要点审阅“账”、“票”的共同性。
2、个人股东盈利公积、未分配赢利转增股本未交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股改”过程中,个人股东将累积的盈利公积、未分配赢利转增股本,未依照规则交纳个人所得税。
对策:依照税法规则,该景象下应视同进行赢利分配,需求依照20%的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以非钱银性财物出资未交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个人股东以无形财物等非钱银性财物出资入股,没有交纳个人所得税,且现已依照必定年限对无形财物进行了摊销。
对策:根据《关于个人非钱银性财物出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5】41号文),个人以非钱银性财物出资,归于个人转让非钱银性财物和出资一起发作。对个人转让非钱银性财物的所得,应依照“工业转让所得”项目,依法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以非钱银性财物出资,应按评价后的公允价值承认非钱银性财物转让收入。非钱银性财物转让收入减除该财物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交税所得额。
4、相关生意定价不合理
问题:部分企业使用相关企业之间的“税负差”搬运赢利,完成下降税负的意图;
对策:相关生意应依照《企业所得税》以及《特别交税调整》的规则,提交留存相关资料,以证明定价的合理性。
5、特别性税务处理未进行存案
问题:企业在进行重组中,适用了特别性的税务处理,却没有依照规则到主管机关进行存案。
对策:挑选特别税务处理应按《关于企业重组事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告诉》(财税[2009]59号)第11条规则存案;如企业重组各方需求税务机关承认,能够挑选由重组主导方可向税务机关请求,层报省级税务机关承认。
6、全体改制中的契税、营业税、土增税问题
问题:企业在全体改制中,触及到很多财物的转让行为,没有依照税法规则交纳相应的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
对策:依照税法规则,交税人在财物重组过程中,经过兼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法,将悉数或许部分什物财物以及与其相相关的债款、债款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归于营业税征收规模,其间触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根据《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5〕5号),契合条件的四种状况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7、消除同业竞赛,未进行税务刊出
问题:企业挂牌新三板前,为了消除同业竞赛问题,对部分项目公司进行了刊出,却没有进行税务刊出。
对策:企业应该依照规则,及时进行税务刊出,然后进行工商刊出,从法令上消除主体资历。
8、税收搬迁问题
问题:企业为了享用区域性的税收优惠,实施了税收搬迁,可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践工作地址、税务挂号证存在不共同的景象。
对策:企业应该赶快依照工商、税务部分的要求,完成营业执照、税务挂号等的共同性。
9、税务优惠资历存疑
问题:企业取得税收优惠资历(如高新技术企业等)后,办理不标准,没有按规则提交相应的存案等资料。
对策:挂牌前,企业现已取得的税收优惠资历,比方高新技术企业、双软企业等,应该契合国家相关法令、文件的要求,取得相应的同意,进行存案,以确保税收优惠资历的有用性。
10、存在欠税问题
问题:挂牌前,公司存在欠缴税款行为。
对策:及时申报交交税款是企业的应尽责任,假如企业因为特定的原因不能及时交交税款,能够依照规则请求延期交交税款,不然,会遭到相应的行政制裁,并会成为挂牌新三板的妨碍。
11、存在补税行为
问题:部分企业挂牌前为了进步的账面赢利,调增赢利,然后补交税款,还有因为管帐过失补交税款。
对策:企业挂牌前补交很多税款,需求有合理的阐明,不然会构成挂牌新三板的妨碍因素。而关于因管帐过失,不交少数的税款,一般不会影响新三板挂牌。
12、存在逃税行为
问题:公司在以往的运营过程中存在偷逃税的行为。
对策:具有片面成心的偷逃税行为,会构成“新三板”审阅中的本质性妨碍,应防止偷逃税的发作。
13、因涉税事项被税务机关处分
问题:企业因为违法相关税法规则,被税务机关行政处分。
对策:应判别处分行为是否构成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详细需求结合片面方面、涉案的金额等作出判别,由律师出具法令意见书,税务机关出具证明。
14、其他涉嫌税收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问题:因其他涉税事项遭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分。
对策:需求结合详细的景象,作出是否构成严重违法违规的判别,并由律师出具法令意见,税务机关出具证明资料。
15、股权代持税务问题
问题:根据特定的原因,公司存在代持股的景象。
对策:在不构成运营妨碍的前提下,应做到股权的实名制,假如客观上需求代持股,代持股协议应清晰两边的权利责任,代持人应该依照规则依法交交税款。
16、存在税务争议
问题:公司在挂牌过程中,与税务机关存在税务争议。
对策:与发达国家比较,我国的税收立法层级较低,上位法简略,包容性小,在税收征管中很多部分规章、内部标准性文件在实践发挥作用,由此带来税务机关法律的自在裁量权过大;另一方面,从实践中看,一些违背税法原理、损害交税人合法权益的事例时有发作。假如企业的合法权益的确遭到损害,能够寻求专业税务律师的协助,经过专业的税法剖析和有用的交流化解争议。
17、股权鼓舞涉税事项不合规
问题:股权鼓舞计划中,没有依照税法规则交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或许实施了过于急进的税务谋划计划。
对策:根据目前我国税收方针,股权鼓舞应适用个人所得税“薪酬薪水”的税目,公司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8、过于急进的税务谋划计划
问题: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税务谋划计划短少合理商业意图,过于急进。
对策:税务谋划需求有相应的商业意图,需求有相应的证明资料,不然会依照本质课税的准则,而被交税调整。
19、未进行股权及税务架构规划
问题:出资者因为没有事前进行税务架构的优化,而在出资退出时,交纳了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20%的个人所得税。
对策:我国为了开展中西部地区经济,鼓舞工业搬运,国家及省、市、县各层面现已出台了许多税收优惠方针和财政补贴方针,公司能够事前优化税务架构,以下降运营,特别是出资退出的税负。
20、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未及时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公司个人股东发作的股转转让等行为,没有依照税法的规则及时交纳个人所得税。
对策:2014年12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办理办法(试行)》(国税总局布告2014年第67号)并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依照67号文规则,当股权转让协议签定收效后,交税责任即发生,而不管此刻是否现已收到股权转让款。此刻扣缴责任人和交税人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机关申报交税。
21、本钱生意的税务危险
问题:股权生意中的前史留传税务问题,短少谋划布景下税负本钱阻止生意的进行;没有及时按规则申报交税;直接股权转让被交税调整等等。
对策:本钱生意触及金额巨大,躲藏的税务危险很多,从2011年以来,本钱生意一直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指令性”稽察项目,特别,2015年一季度,全国税务部分安排税收收入27121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比上年同期仅增加3.4%。据悉,国家税务总局将于本年5月份建议针对金融职业的税务大检查。详细应对包含三个方面,榜首,在进行严重本钱生意前应做税务尽职查询;第二,应事前对生意的架构和方法进行税务谋划;第三,应进步日常税务危险办理认识和水平。
22、股权转让印花税
问题:企业或个人转让股权未依照要求交纳印花税。
对策:与企业股东的处理共同,自2014年6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生意、承继、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践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核算交纳证券(股票)生意印花税。
总结:
部分新三板企业因为长时间运营的不标准,存在“内外账”等景象,涉税事项办理粗豪,需求全面优化税务办理事项。与此一起,国家针对新三板的税收立法也在不断健全。现已出台了印花税、个人股息盈利的税收方针,关于其他详细事项并未予以清晰;依照国务院出台的文件精力,能够参阅对沪深两市出资者现已出台的有关税收方针。需求指出的是,近年来,股权转让引发的税务争议越来越多,新三板生意两边需求在生意前清晰应该实行的交税责任,一起,生意两边在不违背国家法令、法规规则的前提下,能够进行必定税务谋划,以下降生意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