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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评估时能否扣押车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3 07:05
根据法令的规则,公安机关在必定的景象下能够对车辆进行扣押,例如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时分、发作交通事端的时分等,假如需求对车辆进行评价时,那么对其评价时能否扣押车辆?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对其评价时能不能扣押车辆
对交通事端危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能够恳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对交通事端危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共同恳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端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停恳求。收到交通事端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各方当事人共同恳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并提出书面调停恳求。由于交通事端处理中“产业损失评价”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端的责任,所以,在交通事端处理中,以评价为由拘留车辆,侵略了当事人合法产业的运用权,直接危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不能以“评价”为理由,拘留事端车辆。
二、交通事端的产业损失怎么评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端的责任是:
1、安排抢救受伤人员、赶快康复交通;
2、现场勘验、查看;
3、查询有关状况;
4、进行有关的查验、判定;
5、制造交通事端认定书。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端的责任,没有关于交通事端“产业损失评价”的要求。
所以,交通事端处理中“产业损失评价”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端的责任之一。
具有资历的查验、判定、评价组织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存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向当事人介绍契合条件的评价组织,由当事人自行挑选。
交通事端中“产业损失评价”是当事人的权力,由“当事人自行挑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要“能够向当事人介绍契合条件的评价组织”的责任。
三、哪些交通事端能够拘留车辆
公安交通警察能够拘留当事人机动车的状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拘留的事端车辆除查验、判定外,不得运用。查验、判定完成后五日内告诉当事人收取事端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许经告诉当事人不收取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榜首百一十二条的规则处理。
因搜集依据需求拘留事端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据,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址并妥善保管。
对无牌证、到达作废规范、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稳妥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处理。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驭人替代驾驭、违法行为没有消除、需求查询或许依据保全等原因不能当即放行的,能够拘留车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查验合格标志、稳妥标志,或许未带着行驶证、驾驭证的;
(二)具有运用假造、变造或许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挂号证书、号牌、行驶证、查验合格标志、稳妥标志嫌疑的;
(三)未依照规则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稳妥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许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归于组装或许已到达作废规范的机动车的;
(七)非机动车驾驭人回绝承受罚款处分的。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对其评价时能不能扣押车辆”问题进行的回答,发作交通事端时,假如需求进行产业损失评价的,产业评价不是公安机关的责任,所以公安不得扣押车辆。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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