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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8 23:31

一个工程完工后,竣工检验是必不可少的过程。修建工程消防检验程序包含:查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参与检验的各单位介绍状况、分组现场查看检验等,关于修建工程消防检验的主要内容及要点的详细的内容请阅览下文。
修建工程消防检验程序
1、修建工程竣工后,建造单位应向公安消防安排提出工程竣工消防检验请求,经检验合格后才干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安排受理案子后,检验详细经办人应查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奉告申办单位补齐,并在检验前1-2日告诉建造单位做好检验前相关预备。
3、按消防工程检验程序的规矩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检验,参与检验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戴《公安消防监督查看证》,详细检验程序如下:
(1)参与检验的各单位介绍状况。建造单位介绍工程概略和自检状况,规划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规划状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状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状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状况。
(2)分组现场查看检验。检验人员应边查看,边测验,并照实填写消防检验记载表。
(3)汇总检验状况。各小组分别对检验状况作报告,依据总队拟定的《广东省修建工程消防检验鉴定规矩(试行)》,按子项、单 项、归纳的程序进行鉴定、鉴定定论在检验记载表中照实记载,并将开始定见向建造、施工、规划等参与检验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修建单位提出整改定见。
4、参与检验的建造、施工及规划单位发表定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安排检验参与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说。
5、消防工程检验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与检验人员和消防安排参与检验人员在检验申报表上签名。
6、工程检验承办人应及时填写检验定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收拾检验档案送领导批阅。
7、建造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检验定见书;
8、检验和复查不合格时,建造单位应安排各有关单位按《修建工程消防检验定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从头向公案消防安排请求复验,复验程序与请求检验程序相同。
9、修建工程检验不合格的,申报材料将不予交还。请求复验时,申报材料与正常申报检验材料相同。
注:修建工程消防监督检验时限
公安消防安排在接到建造单位消防检验请求时,应当查验消防检验申报材料。材料齐全后,应当在10日之内依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进行消防检验,并在消防检验后7日之内签发《修建工程消防(合格或不合格)检验定见书》。
复查检验与正常检验处理时限相同。
修建工程消防检验的主要内容及要点
主要内容: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触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修建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修建防火防烟分区和修建构造;
4、安全分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主动救活体系;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体系;
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火灾应急照明、应急播送和分散指示标志;
9、火灾主动报警体系和消防控制室;
10、修建内部装饰;
11、修建救活器装备;
12、国家工程建造规范中有关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13、查验消防产品有用文件和供货证明。
检验要点
1、查看竣工图纸、材料和《修建工程消防检验申报表》的内容及与消防安排审阅定见是否与工程共同;
2、查看《修建工程消防规划审阅定见书》中提出的消防问题,在工程中是否予以整改。
3、查看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施工装置质量及功能。
4、检查测验消防设施功能及联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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