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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条例获准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延至15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2 11:34

备受重视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法令》昨日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经过。退休员工享用广州员工医保待遇前的员工医保缴费年限从以往的10年延伸到了最少15年,但在该法令施行前现已参与员工医保的人员,其缴费年限保持10年不变。
“广州一向要求继续参保至退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表明,“员工医保是强制参保险种,对企业进行强制的一起,对在职员工一起强制,广州一向要求在职员工继续参保至退休前。”
依据法令的规则,在新的法令施行后初次参与本市员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交纳员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满15年且在广州累计缴费满10年的,能够不再缴费,并享用相应的职保待遇。而累计缴费未满15年的,继续参保缴费满15年且在本市累计缴费满10年后,方可不再缴费,并享用相应的职保待遇。
关于法令施行前已参与广州员工医保的员工,则只需累计缴费满10年且在本市累计缴费满10年,退休后能够不再缴费,并享用相应的职保待遇。
有望以大病医保方法打破报销上限
为鼓舞、引导城乡居民继续、不间断地参与城乡居民医保。法令第21条清晰,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参保人员继续缴费的年限,选用进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付出份额或许最高付出限额等方法,分梯次适度进步其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据悉,广东省现在现已下文要求各地在居民医保基金有结余且一起不添加参保人缴费费用的前提下,对罹患重病的居民医保参保人给予大病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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