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0 18:28
申述离婚即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两边就是否离婚或许产业的切割、债款的分管、子女的抚育等问题无法达到共同的定见,而向人民法院申述,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经过调停或判定免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准则。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规则:“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应当进行调停;如爱情确已决裂,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
参阅:婚姻法相关规则: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应当进行调停;如爱情确已决裂,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赞同离婚的;
(2)两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育、产业切割、债款担负等问题无法达到共同定见的;
(3)两边都赞同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寓居,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身去处理挂号离婚的;
(4)未处理结婚挂号,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且为法律所供认的现实婚姻。
有下列景象之一,调停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二)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爱情不好分家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爱情决裂的景象。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参阅:婚姻法相关规则: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应当进行调停;如爱情确已决裂,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赞同离婚的;
(2)两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育、产业切割、债款担负等问题无法达到共同定见的;
(3)两边都赞同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寓居,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身去处理挂号离婚的;
(4)未处理结婚挂号,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且为法律所供认的现实婚姻。
有下列景象之一,调停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二)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爱情不好分家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爱情决裂的景象。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