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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之后侥幸驶离致人死亡构成什么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2 14:23
2015年12月,丁某驾车经过某路口时,因为天色暗淡且没有开车灯,一不留神撞上了行人唐某,但是等丁某缓过神后下车检查时却发现四处无人,觉得唐某或许自己离开了,丁某便心存侥幸赶忙离开了现场。其实,唐某其时就在丁某车下。不久,醉驾车辆的陈某途径此路,没看见唐某的他,直接驾车从唐某身上碾过并拖行,致唐某当场逝世。案发后,陈某自动投案,后丁某也自动投案。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以交通闯祸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四年;关于陈某,也因其醉酒驾驭被判拘役两个月并处分金1万元。
法官庭后表明,丁某的闯祸行为与唐某的逝世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丁某事发后既未对唐某进行施救,又未对现场采纳保护措施,导致严重结果,其行为已构成交通闯祸罪,且归于交通运输闯祸后逃逸,依照刑法规则,应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丁某能够活跃补偿唐某近亲属的丢失并获得其体谅,能够从轻处分,法院据此作出了如上判定。
法官一起指出,有的闯祸者在事发之后会躲到一边,认为这样不算逃逸,在一旁调查事态开展再看风使舵,其实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这样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案发后如不及时采纳保护措施,还或许会形成严重结果。当发作交通事故形成人员受伤后不要紧张,先拨打120急救,避免扩展丢失,这是闯祸驾驭员最基本的责任,也是作为公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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