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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须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6 17:35
1、处理途径:
请求人处理著作著作权挂号请求,可来人到CPCC版权挂号大厅处理,或经过托付署理组织提交挂号请求资料处理。
我国版权维护中心著作权挂号部担任处理文字著作、口述著作、音乐、戏曲、曲艺、舞蹈、杂技艺术著作、美术、修建著作、拍摄著作、电影著作和以相似摄制电影的办法创造的著作、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目的等图形著作和模型著作、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它著作著作权挂号作业。
2、资料要求:
请求著作著作权挂号应当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好的著作著作权挂号请求表;
(2)请求人的身份证明;
(3)权力归属证明;
(4)著作的样本(能够提交纸介质或许电子介质著作样本);
(5)著作说明书(请从创造目的、创造进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托付别人代为请求时,署理人应提交请求人的授权书;
(7)署理人的身份证明。
3、处理过程:
请求人提交挂号请求资料--挂号组织核对接纳资料—告诉缴费—请求人交纳挂号费用—挂号组织受理请求—检查—制造发放挂号证书—布告
4、处理时限:
挂号组织受理挂号请求后30个作业日处理完结。需求补正资料的,请求人自接到补正告诉书后两个月内完结补正,挂号组织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资料后30个作业日处理完结。
5、缴费要求:
请求人处理著作著作权挂号请求应按规则交纳费用。
请求人收到缴费告诉书后,应于10日内直接到CPCC版权挂号大厅向我国版权维护中心财务处缴费,或经过银行或邮局汇付。汇付挂号费用的,应在汇单中写明著作名称、请求流水号。
6、查询服务:
请求人或署理人能够经过网站了解挂号请求的处理状况,或与受理告诉书上写明的承办人联络问询挂号处理状况。
著作挂号请求人、其他社会公众、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等对已挂号的著作能够请求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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