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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节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3 10:33

我国每年都会有固定的法定节假期,比方劳动节,国庆节,新年等等都是归于法定节假期。可是除了这些节日民间还有其他节日,像重阳节便是其间一种,可是重阳节并不是国家的法定假期。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重阳节是国家法定节假期吗
重阳节现在还不归于国家法定节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期有元旦、新年、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共7个节日。
相关常识:法定节假期薪酬核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发布告诉,依照最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节日假期由本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后,员工全年约均匀准则作业天数和薪酬折算方法别离有所调整。这次调整初次使用“月计薪天数”(21.75天)替代此前的“月作业日”(20.92天)来核算加班费基数,因而劳动者节假期的加班费与此前比较略有削减。
敷衍薪酬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发《关于员工全年月均匀作业时间和薪酬折算问题的告诉》,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的规则,劳动者的准则作业时间(即全年总天数减去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期)由此前的251天削减为250天,则每月作业日由的20.92天调整为20.83天。
该《告诉》还初次提出一个“月计薪天数”的概念,用以核算日薪酬、小时薪酬,而俗称的节假期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双薪正是以日薪酬、小时薪酬为核算基数。《告诉》清晰指出,依照《劳动法》第51条的规则,法定节假期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付出薪酬,也便是说11个节假期即便不上班也应计薪,除掉不计薪的104个双休日,月计薪天数应为(365-104)/12,即21.75天,再由月薪酬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薪酬水平。以北京市月均匀薪酬3008元为例,则劳动者节假期加班应以138.3元为基数,发放三薪或双薪。
计薪天数
针对节假期多一天对加班费究竟有无影响的问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证明,“《告诉》理清了一个概念,便是‘月计薪天数’。加班薪酬应以此核算,而月计薪天数只与双休日有关,与法定节假期无关,因而对加班费并无影响。”因而在这个新增的“月计薪天数”的意义上,加班费的确比曾经按“月作业日”算削减了,但往后不管法定节假期增加到多少天,都对加班费没有影响。
所以,关于国家规则的法定假期是清晰的,没有在规则范围内那就不归于法定假期,因而也不能享用带薪休假或许加班薪酬等待遇。像这样的日子还有许多,我们能够了解一下,主要是要清楚法定假期是哪些。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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