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代收包裹索费1元引争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2 02:17案情:
小张是一名快递员,平常首要担任朝阳区东北四环的快递事务,但近几日某小区却呈现了件怪事,不只他觉得不满,许多该小区的居民也觉得物业的做法不恰当。工作的原因是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则,从本年1月1日起,物业每代收一个包裹,快递员需交纳1元钱的服务费。
小张说:在这个区域,唯一该小区物业代领包裹时要收快递员的钱。在北京其他地方,也没听说过这种事。原本自己每送出一件包裹可赚5毛钱,可是现在让物业代领一次他还得赔进去5毛。所以,碰到业主家中无人时,他都会挑选改天再送。
小区居民诉苦说,物业这么一规则,有时快递送来的时分不在家,假如快递员不交服务费,物业就不代收包裹,假如寄来的那个包裹很重要,并且赶时间,比方是买给朋友的生日礼物,第二天就要的,那怎么办。这不是误事吗。物业这么做太不合理了。
而物业管理人员则表明,物业的服务范围包含小区治安、消防、保洁、美化和车辆停放等,代业主收取包裹并不在服务范围内,归于额定服务。假如只代收也还能够,首要是业主领件的时分他们还得核实信息。所以,物业代收包裹严峻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耽误了工作人员的本职工作一起,也耗费了人力本钱。公司这才规则,从本年1月1日起,物业每代收一个包裹,快递员需交纳1元钱的服务费。
律师说法:
物业无权向快递员收取费用。在业主不在家的情况下,业主托付物业公司代其收取包裹,此刻,假如物业公司不能无偿代业主收取,那么由此发生的费用应当由收件人(业主)承当,而不是快递员。比方,物业能够在业主取件时收费。
相关法律常识: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好,供给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实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好,导致业主人身、产业安全遭到危害的,应当依法承当相应的法律职责。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从合理、揭露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准则,差异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色,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依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造行政主管部门拟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方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好。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好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好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好,业主负连带交纳职责。
已竣工但没有出售或许没有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造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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