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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如何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9 18:58
依据《社会保障法》第四十六条规则,赋闲人员收取赋闲保险金的期限分为三个层次:(1)累积缴费时刻满一年缺乏五年的,最长可以收取12个月的赋闲保险金;(2)累计时刻满五年缺乏十年的,最长收取18个月的赋闲保险金;(3)累计缴费时刻十年以上的,最长能收取24个月的赋闲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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