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和清算人的 区别是如何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1 02:37
咱们可以知道,在公司面对破产的时分,往往需求建立清算组,而且可以有破产办理人来接手公司,而且担任破产清算的时分的一些债权债务的胶葛问题,那么,他们之间是一个概念吗,有什么区别,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破产办理人和清算人的 区别是怎么的
1.组织建立时刻不同。清算组建立于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破产办理人建立于人民法院裁决受理破产请求之时。
2.组织功用不同。清算组只是重视破产清算功用;破产办理人不只重视破产清算功用,还重视破产重整与宽和等程序功用。
3.组成成员不同。清算组的组成人员有必要是2人以上,且主要是政府组织人员;破产办理人的组成人员可以是1人,且以社会中介组织的人员为主。
4.成员作业酬劳不同。一般来说,清算组作业人员的作业是无偿的,他们没有权利要求付出酬劳;破产办理人有权要求付出酬劳。
5.法令职责承当不同。清算组违背法令规定形成当事人利益危害的,一般仅承当被解任的职责,不承当危害补偿职责;破产办理人违背法令规定形成当事人利益危害的,应以自己的产业承当补偿职责。
破产办理人
企业的破产清算与重组作业,要求破产办理人不只要了解法令、通晓破产程序等法令规定,更要懂得企业经营办理,熟知财政核算和审计查询办法。咱们具有专职从事破产办理人事务团队,具有多名经验丰富的法令及财会专家,努力破产清算及重整案子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可以担任技能难度高、专业性强的破产办理人,为托付方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破产办理人和清算人的 区别是怎么的的法令知识,清算组违背法令规定形成当事人利益危害的,一般仅承当被解任的职责,不承当危害补偿职责;破产办理人违背法令规定形成当事人利益危害的,应以自己的产业承当补偿职责。
破产办理人和清算人的 区别是怎么的
1.组织建立时刻不同。清算组建立于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破产办理人建立于人民法院裁决受理破产请求之时。
2.组织功用不同。清算组只是重视破产清算功用;破产办理人不只重视破产清算功用,还重视破产重整与宽和等程序功用。
3.组成成员不同。清算组的组成人员有必要是2人以上,且主要是政府组织人员;破产办理人的组成人员可以是1人,且以社会中介组织的人员为主。
4.成员作业酬劳不同。一般来说,清算组作业人员的作业是无偿的,他们没有权利要求付出酬劳;破产办理人有权要求付出酬劳。
5.法令职责承当不同。清算组违背法令规定形成当事人利益危害的,一般仅承当被解任的职责,不承当危害补偿职责;破产办理人违背法令规定形成当事人利益危害的,应以自己的产业承当补偿职责。
破产办理人
企业的破产清算与重组作业,要求破产办理人不只要了解法令、通晓破产程序等法令规定,更要懂得企业经营办理,熟知财政核算和审计查询办法。咱们具有专职从事破产办理人事务团队,具有多名经验丰富的法令及财会专家,努力破产清算及重整案子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可以担任技能难度高、专业性强的破产办理人,为托付方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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