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2013年五月-2014年五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5 05:39
四川省自贡2013年五月-2014年五月交通事故补偿规范
依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榜首庭第【川高法民一〔2013〕9号】告诉的规则,2013四川省人身危害补偿(包含路途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及其他人身危害)核算用数据(适用于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为:
1、全省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307元
2、全省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001元
3、全省乡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 15,050元
4、全省乡村居民人均年日子消费开销 5,367元
5、全省员工平均工资 35,873元
(法院审理时刻在2014年5月1日后的案子将重用新的数据)
四川(自贡)交通事故伤残残疾补偿组成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膳食补助费
7、养分费
8、残疾补偿金(残疾补偿金乡村规范只要乡镇规范的三分之一左右,但是有依据证明在乡镇寓居或许收入来源于非农业的能够要求按乡镇规范补偿)
9、被抚养人日子费
10、判定费
11、精力抚慰金
12、财产丢失(车辆维修费、价值降低丢失、营运丢失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人损解说》:
第二十五条 残疾补偿金依据受害人损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许伤残等级,依照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许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规范,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核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纪每添加一岁削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核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削减,或许伤残等级较轻但形成工作波折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能够对残疾补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补偿金=逝世补偿金×伤残等级补偿系数
第二十八条 被抚养人日子费依据抚养人损失劳动能力程度,依照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乡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和乡村居民人均年日子消费开销规范核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核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日子来源的,核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纪每添加一岁削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核算。
依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榜首庭第【川高法民一〔2013〕9号】告诉的规则,2013四川省人身危害补偿(包含路途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及其他人身危害)核算用数据(适用于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为:
1、全省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307元
2、全省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001元
3、全省乡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 15,050元
4、全省乡村居民人均年日子消费开销 5,367元
5、全省员工平均工资 35,873元
(法院审理时刻在2014年5月1日后的案子将重用新的数据)
四川(自贡)交通事故伤残残疾补偿组成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膳食补助费
7、养分费
8、残疾补偿金(残疾补偿金乡村规范只要乡镇规范的三分之一左右,但是有依据证明在乡镇寓居或许收入来源于非农业的能够要求按乡镇规范补偿)
9、被抚养人日子费
10、判定费
11、精力抚慰金
12、财产丢失(车辆维修费、价值降低丢失、营运丢失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人损解说》:
第二十五条 残疾补偿金依据受害人损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许伤残等级,依照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许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规范,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核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纪每添加一岁削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核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削减,或许伤残等级较轻但形成工作波折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能够对残疾补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补偿金=逝世补偿金×伤残等级补偿系数
第二十八条 被抚养人日子费依据抚养人损失劳动能力程度,依照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乡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和乡村居民人均年日子消费开销规范核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核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日子来源的,核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纪每添加一岁削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