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补发的历年住房补贴应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4 10:12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那么一次性补发怎么呢?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网友发问:
一次性补发的历年住宅补贴怎么交纳个人所得税?
律师回答:
财税字[1997]144号对变革准则触及的住宅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规则如下:
一、企业和个人依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则的份额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践缴付的住宅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根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薪酬,薪水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越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则的份额缴付的住宅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根本养老保险金,应将其超越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薪酬,薪水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收取原提存的住宅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根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以现金方式发给个人的住宅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收取人的当期薪酬,薪水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方式获得的住宅补贴,仍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字[1994]020号)的规则,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本告诉从1998年1月1日起履行。原方针规则与本告诉相冲突的,按本告诉规则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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