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打工回村可以收回承包地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6 17:14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成员有权依法承揽由本团体经济安排发包的乡村土地,即承揽地,那么交出去的承揽地能否再要回来?
【问题】:
三年前,我爸爸妈妈因到外地打工,无法播种责任田,便向村干部提出将自家的5亩犁地交给村里。不久,村里将这5亩地分给另两户乡民播种。因身体原因,我爸爸妈妈无法持续在外面打工,便于今年年初回到村里,向村组长要求返还其5亩承揽地,但村里不予返还。请问,我们家能否要回本来的承揽地?
【具体答复】:
自1983年国家实施土地承揽制以来,土地承揽经营权已不同于一般的承揽联系,农户一旦取得土地承揽经营权,享有的是具有身份性质的物权,这种物权是承揽人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因而,农人的土地承揽经营权是不行随意抛弃和掠夺的。我国《乡村土地承揽法》第29条规则:“承揽期内,承揽方能够自愿将承揽地交回发包方。承揽方自愿交回承揽地的,应当提早半年以书面形式告诉发包方。”这表明对承揽方自愿将承揽地交回发包方的行为具有比较严厉的约束。
该法第26条和第27条还别离规则:“承揽期内,发包方不得回收承揽地”,“发包方不得调整承揽地”。200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及乡村土地承揽纠纷案件适用法令问题的解说》第10条规则:“承揽方交回承揽地不符合乡村土地承揽法第29条规则的,不得确定其为自愿交回。”
从你反映的状况看,你爸爸妈妈在承揽期内虽然有自愿交回承揽地的意思表明,且已经有实践交回的现实存在,但他们并没有以书面形式清晰表明抛弃承揽经营权,因而不得视为自愿交回。村里和那两户乡民应将该5亩犁地退还给你们家。
附:承揽土地者依法享有承揽地运用、收益和土地承揽经营权流通的权力,有权自主安排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揽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取得相应的补偿;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权力。一起承揽方承当下列责任:保持土地的农业用处,不得用于非农建造;依法维护和合理使用土地,不得给土地形成永久性危害;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