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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江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2 11:07

  关于江门团体建造用地使用权初次挂号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处理程序
  请求、受理→布告(如有必要)→实地检查→审阅→记载于挂号簿→发证→归档
  提交资料
  1、不动产挂号请求书(原件);
  2、请求人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
  3、建造用地同意文件等土地权属来历证明资料(原件);
  4、地籍查询表、宗地草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原件);(若需地籍查询则提交)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复印件);
  6、规划红线图及规划批复或规划意见书(原件);
  7、有关税费交纳凭据或税费证明(复印件);
  8、经数字化地籍丈量的办证宗地图(原件);
  9、其他必要的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10、《地籍档案证明(原件);
  11、属托付代理的另提交有法令效力的托付书(境外的须按规则经公证或认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收费规范
  1、挂号费:按[1990]疆土[籍]字第93号规则履行。小微企业免收。
  2、不动产权证工本费:每添加一本10元/本。
  事务受理窗口
  1、江门市堤西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疆土资源局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750)3871329
  2、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二楼)不动产挂号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750)3829857
  设定根据:《不动产挂号暂行条例
  上述内容来历于听讼网小编收拾发布,可供参考,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如需求更多的法令回答,可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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