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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高速公路征地赔偿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0 19:38

我省本年第一批开工的沈阳至彰武等3条高速公路开端进行征地,其征地补偿初次按最新规范履行。这是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日前举行的2005年高速公路建造征地工作会议上得悉的。
据介绍,本年我省计划开工沈阳至彰武等9条高速公路建造,年计划出资100亿元,新建、在建高速公路总路程达1131公里,相当于现在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路程的2/3。而往后高速公路建造征地补偿由省国土资源厅代表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定征地补偿安顿协议,各市、县政府作为高速公路建造征地补偿的职责主体,对征地补偿安顿负全责。
其补偿规范也将履行刚刚出台的《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建造征地动迁补偿实施计划》。其间旱田均匀每亩补偿1.3万元;水田均匀每亩补偿2万元;菜田均匀每亩补偿3万元,一棵盛果期的苹果树最高补偿可到达1200元,高楼(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子每平方米补偿55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400元;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有线电视搬迁补助费每户300元。补偿规范均为我省历史最高水平。
为实在维护农人利益,此次征地在土地核对承认中,所供给的权属、地类、面积有必要征得被征地团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人的赞同,实施专款专用,不得招摇撞骗、骗得征地补偿费。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费将最后由县级国土资源办理部分或征地组织依据乡村团体经济组织提出的被征地农人名单和征地补偿费分配计划,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团体经济组织和农人。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分要建立征地补偿资金专用账户,专人办理,专项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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