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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调整相关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1 03:21

全市各住宅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心经济作业会议精神,助推“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宏观经济方针的完成,按照住建部、省关于“有用开释资金,实在进步住宅公积金运用功率”的作业要求,经市住宅公积金处理委员会决议,就我市现行的住宅公积金个人借款有关方针做出当令调整,以支撑员工家庭使用住宅公积金借款购买住宅,充分发挥住宅公积金的效能和效果,现告诉如下:
一、弥补完善借款人应按照规则接连汇缴6个月方可请求住宅公积金个人借款的规则
请求住宅公积金个人借款,借款人应按照规则,按月、接连、足额汇缴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以下两种状况,视为接连汇缴:
1.借款人请求借款前,曾处理过住宅公积金提取事务;
2.借款人因调转单位形成个人住宅公积金漏缴,但已按照相关规则予以补缴。
二、上调住宅公积金个人借款额度的上限
购买新建住宅或房龄在20年(含)以下二手房的,一人住宅公积金个人借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两人为80万元。
三、调整组合借款的有关规则
住宅公积金个人借款的可贷额度无法满意借款人需求时,借款人能够挑选组合借款方法,即向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受托付银行持续请求商业借款,请求商业借款时,应按照受托付银行的相关规则处理。
四、弥补完善住宅公积金个人借款期限以及延伸借款年纪的规则
住宅公积金个人借款期限为1-30年,且借款年限加借款人年纪不得超越法定退休年纪。建户且接连缴存住宅公积金(不考虑借款人请求借款前,是否曾处理过住宅公积金提取事务)5年(含)以上、初次请求住宅公积金个人借款的,借款人年纪可推延至法定退休年纪后5年核算,但最长借款期限不得超越30年。
五、放宽提取住宅公积金归还借款规模
已请求住宅公积金个人借款(包含组合借款)的,借款人及其爱人(一起还款人)以及同一户口的爸爸妈妈、子女均可提取个人账户的住宅公积金用于归还借款,算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越应归还的借款本息金额。
六、本告诉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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