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的特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8 18:09
一、团体商标的概念及立法意图
依据新《商标法》第三条第二款,团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其他安排名义注册,供该安排成员在商事活动中运用,以标明运用者在该安排中的成员资历的标志。
巴黎条约第七条之二要求对团体商标给予维护。我国原《商标法》对此未作规矩,但1993年《商标法施行细则》和1994年国家工商办理局发布的《团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办理方法》(已废止)对团体商标做了规矩。《商标法》修正时将相关规矩提升为法令。
树立团体商标维护准则的意图有三:一是标明某种产品或服务是由必定的团体出产、出售或供给的;二是标明运用该商标的企业所出产、出售的产品或供给的服务具有一起的特征;三是维护团体的声誉,维护团体及成员的利益。
二、团体商标的特色
团体商标是一种特别商标,具有不同于一般商标的特色:
1.权力主体
团体商标的所有权不归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安排,而归于团体安排,即归于由多个企业组成的团体、协会或其他安排。该团体安排一般并不直接从事出产经营活动,其功能仅在于对所属成员运用其团体商标进行有用办理、监督和操控。
2.权力获得要件
《商标法》第三条第四款规矩,团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办理的特别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办理部门规矩。据此,新的《团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办理方法》(2003年6月1日开端施行,以下简称方法)第四条第一款规矩,请求团体商标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历证明文件并应当具体阐明该团体安排成员的称号和地址;别的,以地舆标志作为团体商标请求注册的,还规矩了其他条件。
所以,一来关于团体商标注册和办理适用国务院工商行政办理部门专门作出的规矩;别的,实体视点,对团体商标权的获得有更多的条件要求。
3.权力行使方法
团体商标权的行使有别离的体现,即注册人享有所有权,但并不运用,团体安排是否具有出产、出售产品的才能或供给某项服务的才能均不影响其请求团体商标并获得专用权;各团体成员有权运用(应具有必定条件并实行法定手续),但并无所有权。
4.答应运用
团体商标只答应其注册人所属成员运用,不得答应非团体成员运用。答应其安排成员运用时只须按办理规矩实行必要的手续,不用签定答应合同;一般商标答应别人运用时有必要签定答应合同。
5.转让和权力移转
团体商标本来原则上不答应转让,新的方法对其作了修正,答应转让,但规矩受让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主体资历,并契合商标法、施行法令和该方法的规矩。团体商标发作移转的,权力继受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主体资历,并契合商标法、施行法令和该方法的规矩。相对一般商标而言,转让和权力移转的条件愈加严厉。
6.关于团体商标的运用办理规矩
团体商标应当包含运用办理规矩(应包含的内容拜见方法第十条)。团体商标的开端审定布告的内容,应当包含该商标的运用办理规矩的全文或许摘要;团体商标注册人对运用办理规矩的任何修正,应报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并自布告之日起收效;团体商标注册人的团体成员只要在实行该团体商标运用办理规矩规矩的手续后,才能够运用该团体商标。
三、团体商标在我国的现状
从现实意义来说,团体商标是国家商标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发生自始即以国家法令为根底,能够说是先有法令规矩,后有团体商标。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能够经过“企业沙龙”的方式安排起来,制定一起的规章和共同的质量标准,运用团体商标,在价格、广告、出售、包装等各方面统一安排,构成合力,这样有利于创建企业集团诺言和全体竞争力,并能大大增强各企业抗衡商场危险的才能,然后获取最大的规划经济效益。因而,理论上,团体商标应该具有强壮的生命力和杰出的发展前景,也是咱们应该大力提倡和善加利用的。而现实情况是,尽管关于团体商标的规矩早在1993修订的《商标法施行细则》中就现已呈现,但到目前为止,国内注册的团体商标还为数不多。据国家工商行政办理总局商标局网站的数据,自1995年3月1日开端受理团体商标注册请求以来截止2003年末,商标局共受理团体商标请求252件,核准注册团体商标 35件。究其原因,大约仍是我国企业关于做大做强的观念还比较冷漠,全体观念比较差,企业之间诚信系统没有树立,不容易构成合力。我国现已加入了世贸安排,国外有竞争力的产品很多进人国内商场,可谓形势严峻。以农副产品为例,国外产品现已显露出对国内商场的强壮冲击力。应对这一严峻局势,最好的办法便是赶快在农副产品的开发、出产中,施行团体商标战略,使产、销完成产业化、规划化和标准化。国内企业应及时应对,运用团体商标以及其他品牌战略,在世界商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
依据新《商标法》第三条第二款,团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其他安排名义注册,供该安排成员在商事活动中运用,以标明运用者在该安排中的成员资历的标志。
巴黎条约第七条之二要求对团体商标给予维护。我国原《商标法》对此未作规矩,但1993年《商标法施行细则》和1994年国家工商办理局发布的《团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办理方法》(已废止)对团体商标做了规矩。《商标法》修正时将相关规矩提升为法令。
树立团体商标维护准则的意图有三:一是标明某种产品或服务是由必定的团体出产、出售或供给的;二是标明运用该商标的企业所出产、出售的产品或供给的服务具有一起的特征;三是维护团体的声誉,维护团体及成员的利益。
二、团体商标的特色
团体商标是一种特别商标,具有不同于一般商标的特色:
1.权力主体
团体商标的所有权不归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安排,而归于团体安排,即归于由多个企业组成的团体、协会或其他安排。该团体安排一般并不直接从事出产经营活动,其功能仅在于对所属成员运用其团体商标进行有用办理、监督和操控。
2.权力获得要件
《商标法》第三条第四款规矩,团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办理的特别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办理部门规矩。据此,新的《团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办理方法》(2003年6月1日开端施行,以下简称方法)第四条第一款规矩,请求团体商标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历证明文件并应当具体阐明该团体安排成员的称号和地址;别的,以地舆标志作为团体商标请求注册的,还规矩了其他条件。
所以,一来关于团体商标注册和办理适用国务院工商行政办理部门专门作出的规矩;别的,实体视点,对团体商标权的获得有更多的条件要求。
3.权力行使方法
团体商标权的行使有别离的体现,即注册人享有所有权,但并不运用,团体安排是否具有出产、出售产品的才能或供给某项服务的才能均不影响其请求团体商标并获得专用权;各团体成员有权运用(应具有必定条件并实行法定手续),但并无所有权。
4.答应运用
团体商标只答应其注册人所属成员运用,不得答应非团体成员运用。答应其安排成员运用时只须按办理规矩实行必要的手续,不用签定答应合同;一般商标答应别人运用时有必要签定答应合同。
5.转让和权力移转
团体商标本来原则上不答应转让,新的方法对其作了修正,答应转让,但规矩受让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主体资历,并契合商标法、施行法令和该方法的规矩。团体商标发作移转的,权力继受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主体资历,并契合商标法、施行法令和该方法的规矩。相对一般商标而言,转让和权力移转的条件愈加严厉。
6.关于团体商标的运用办理规矩
团体商标应当包含运用办理规矩(应包含的内容拜见方法第十条)。团体商标的开端审定布告的内容,应当包含该商标的运用办理规矩的全文或许摘要;团体商标注册人对运用办理规矩的任何修正,应报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并自布告之日起收效;团体商标注册人的团体成员只要在实行该团体商标运用办理规矩规矩的手续后,才能够运用该团体商标。
三、团体商标在我国的现状
从现实意义来说,团体商标是国家商标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发生自始即以国家法令为根底,能够说是先有法令规矩,后有团体商标。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能够经过“企业沙龙”的方式安排起来,制定一起的规章和共同的质量标准,运用团体商标,在价格、广告、出售、包装等各方面统一安排,构成合力,这样有利于创建企业集团诺言和全体竞争力,并能大大增强各企业抗衡商场危险的才能,然后获取最大的规划经济效益。因而,理论上,团体商标应该具有强壮的生命力和杰出的发展前景,也是咱们应该大力提倡和善加利用的。而现实情况是,尽管关于团体商标的规矩早在1993修订的《商标法施行细则》中就现已呈现,但到目前为止,国内注册的团体商标还为数不多。据国家工商行政办理总局商标局网站的数据,自1995年3月1日开端受理团体商标注册请求以来截止2003年末,商标局共受理团体商标请求252件,核准注册团体商标 35件。究其原因,大约仍是我国企业关于做大做强的观念还比较冷漠,全体观念比较差,企业之间诚信系统没有树立,不容易构成合力。我国现已加入了世贸安排,国外有竞争力的产品很多进人国内商场,可谓形势严峻。以农副产品为例,国外产品现已显露出对国内商场的强壮冲击力。应对这一严峻局势,最好的办法便是赶快在农副产品的开发、出产中,施行团体商标战略,使产、销完成产业化、规划化和标准化。国内企业应及时应对,运用团体商标以及其他品牌战略,在世界商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