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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变更后依然有效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9 22:22
在实际社会中,信任有不少人都了解到依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则,假如想要对要约内容改变,则许诺的处理包含许诺,假如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改变、许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改变时,许诺一般有用。对此,听讼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有关有必要具有哪些条件才使许诺改变后仍然有用,期望共享的内容可以有所协助。
许诺改变后仍然有用所有必要具有的条件
依据《合同法》规则,假如许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改变的,除了要约人及时表明对立或许要约清晰表明许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改变的以外,该许诺有用,合同的内容以许诺的内容为准。
许诺的内容有必要与要约的内容保持一致,即许诺有必要是无条件的许诺,不得约束、扩张或许改变要约的内容。假如对要约内容进行改变,就有或许不能成为许诺。
改变分为两种条件:
1、许诺假如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改变,此刻,不能构成许诺而应该视为新的要约。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酬金、实行期限、实行地址和办法、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的办法的改变,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改变。因这些条款是未来合同内容所有必要具有的条款,假如短少这些条款,未来的合同便不能建立。因而,当这些改变后的许诺抵达要约人时,合同并不能建立,有必要比及原要约人无条件赞同这些经改变后而构成的新的要约,再向新要约人宣布许诺时,合同方可建立。  
2、许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改变时,许诺一般有用。
归纳上述,小编收拾有关有必要具有哪些条件才使许诺改变后仍然有用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在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好定标的,数量质量,以及价款和酬金、实行期限、实行地址和办法、还有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的办法的改变,这些条款是未来合同内容所有必要具有的条款。假如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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