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涉外婚姻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6 22:49依据《婚姻挂号法令》第二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裔处理婚姻挂号的机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认的机关。
成婚挂号
【处理成婚挂号应当出具的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内地居民:
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
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签字声明。
香港、澳门居民、台湾居民:
自己的有用通行证、身份证;
经寓居地公证组织公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声明。
华裔:
自己的有用护照;
寓居国公证组织或许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证明,或许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证明。
外国人:
自己的有用护照或许其他有用的世界游览证件;
所在国公证组织或许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许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的证明,或许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的证明。
除此之外,请求成婚挂号的男女两边还要到婚姻挂号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婚前健康检查;提交男女两边半身免冠合影相片(2寸)三张,须婚姻挂号机关检查,契合条件的,准予挂号,发给成婚证(详细事项还需咨询详细的涉外婚姻挂号记关)。
【不予挂号景象】
未到法定成婚年龄的;
非两边自愿的;
一方或许两边已有爱人的;
归于直系血亲或许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的。
离婚挂号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裔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两边应当一起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
【处理离婚挂号内地居民需求出具的证件和证明资料】
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
自己的成婚证;
两边当事人一起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裔、外国人除上述成婚证、离婚协议书外,还应出具自己的有用通行证、身份证,华裔、外国人还应当出具自己的有用护照或许其他有用世界游览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两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明以及对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定见。
【婚姻挂号机关不予受理离婚挂号的景象】
未达到离婚协议的;
归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许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其成婚挂号不是在中国内地处理的。
成婚挂号不在中国内地处理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该统辖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复婚的,按成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