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未出结果前能申请再次住院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4 04:06
工伤判定成果出炉之后,大部分人或许现已处理出院手续了,但有些人会在判定成果出炉之前就去处理了出院手续,后来才发现自己身体还有其他的问题,那么,工伤判定后未出成果前能请求再次住院吗?听讼网小编为你解说这方面常识。
工伤判定后未出成果前能请求再次住院吗
工伤人员经判定组织判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的医治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组织按规则审阅付出。伤情杂乱无法核定的,区县工伤保险经办组织出具《工伤复发承认联络单》,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出具相关资料,向判定组织提出工伤复发承认请求。被承以为工伤复发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1、就医准则:状况紧急可先到就近医院抢救,待伤情安稳后及时转往医保契约定点医疗组织;
2、医疗待遇:归于医保范围内的抢救医疗费用,除由医保基金承当外,均有工伤保险基金承当;
3、住院膳食费、交通食宿费:2011年7月1日起,工伤人员住院医治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发给每人每天20元的膳食补助费;经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组织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组织赞同,工伤人员到外省市就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发给每人每天150元的食宿费,交通费按工伤保险经办组织核准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
4、罢工留薪期待遇:原薪酬福利待遇不变,按工伤复发前12个月平均薪酬计发,且不得低于本市员工月最低薪酬规范;日子不能自理需求打理的,由用人单位担任。
5、装备辅佐用具:经承认需装备辅佐用具的,可依照《辅佐用具项目和费用规范》装备;
6、日子护理待遇:经判定确需日子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付出日子护理费。
自劳作能力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许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许经办组织以为伤残状况发生变化的,能够提出劳作能力复查判定请求。到劳作部门请求,到指定的医疗组织去请求从头判定,看这次的恶化与前次的工伤是否存在相关。如有,那就能够再次提请劳作裁定,要求这次的医疗费等等的工伤待遇。
工伤判定后关于判定的成果有疑问及争议,能够来听讼网问问律师解决方案。
工伤判定后未出成果前能请求再次住院吗
工伤人员经判定组织判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的医治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组织按规则审阅付出。伤情杂乱无法核定的,区县工伤保险经办组织出具《工伤复发承认联络单》,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出具相关资料,向判定组织提出工伤复发承认请求。被承以为工伤复发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1、就医准则:状况紧急可先到就近医院抢救,待伤情安稳后及时转往医保契约定点医疗组织;
2、医疗待遇:归于医保范围内的抢救医疗费用,除由医保基金承当外,均有工伤保险基金承当;
3、住院膳食费、交通食宿费:2011年7月1日起,工伤人员住院医治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发给每人每天20元的膳食补助费;经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组织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组织赞同,工伤人员到外省市就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发给每人每天150元的食宿费,交通费按工伤保险经办组织核准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
4、罢工留薪期待遇:原薪酬福利待遇不变,按工伤复发前12个月平均薪酬计发,且不得低于本市员工月最低薪酬规范;日子不能自理需求打理的,由用人单位担任。
5、装备辅佐用具:经承认需装备辅佐用具的,可依照《辅佐用具项目和费用规范》装备;
6、日子护理待遇:经判定确需日子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付出日子护理费。
自劳作能力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许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许经办组织以为伤残状况发生变化的,能够提出劳作能力复查判定请求。到劳作部门请求,到指定的医疗组织去请求从头判定,看这次的恶化与前次的工伤是否存在相关。如有,那就能够再次提请劳作裁定,要求这次的医疗费等等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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