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单身证明委托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5 20:33独身证明托付书是在自己需求处理独身证明却无法亲身到民政局处理的情况下,托付别人代理独身证明的一种证明文件。那怎么处理独身证明托付书呢?具体内容请阅览下文了解!
根据民政部民办函(2004)32号文件施行
受理未婚证明(独身证明)请求的条件;
一、当事人户籍地在本婚姻登记处辖区内;
二、当事人系未婚,独身(离婚,丧偶);
三、当事人需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当事人需带近期免冠相片2张;
五、处理独身证明还需供给离婚证或丧偶证明;
六、当事人有必要亲身参与提出请求,填写声明书;
七、当事人因故不能参与的,能够托付别人处理。托付处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和托付书。托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处理未婚(独身)证明的托付事由,并声明未婚或独身,受托付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受托付人应当一起提交自己的身份证件。
授权托付书
托付人:XXX
性别:男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
被托付人:XXX
性别:男
与托付人联系: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我托付人XXX系独身,因购房需求处理独身证明,可是作业繁忙,不能亲身处理独身证明的相关手续,特托付XXXXXX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处理相关事项,对托付人在处理上述事项进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托付期限:至上述事宜办结停止
托付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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