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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国家司法考试答案分析之法理学2012年多选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9 09:48
51.“社会的开展是法发生的社会本源。社会的开展,文明的前进,需求新的社会标准来处理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对立,处理社会抵触,分配社会资源,保持社会秩序。习惯这种社会结构和社会需求,国家和法这一新的社会组织和社会标准就呈现了。”关于这段话的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社会不是以法令为根底,相反,法令应以社会为根底
B.法令的来源与社会开展的进程相共同
C.马克思主义的法令观以为,法令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对立
D.处理社会抵触,分配社会资源,保持社会秩序归于法的标准效果
【答案】AB
【考点】法的来源
【解析】选项A、B正确。法是社会的产品,社会是法的根底,即法令应以社会为根底。法以社会为根底,不只指法令的性质与功用决议于社会,并且还指法令变迁与社会的开展的进程根本共同。
选项CD过错。法发生的本源包含:经济本源、阶层本源和社会本源。法发生的经济本源是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发生;法发生的阶层本源是阶层的发生;法发生的社会本源是社会的开展。因而,法发生的根本原因并不是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对立。
社会的开展是法发生的社会本源,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对立并不合法发生的根本原因。选项D过错。处理社会抵触,分配社会资源,保持社会秩序归于法的社会效果,而非标准效果。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条规矩:“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许公民违法,而按本法规矩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能够适用本法,可是依照违法地的法令不受处分的在外。”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判别是正确的??()
A.规矩的是法的溯及力
B.规矩的是法对人的效能
C.表现的是维护主义准则
D.表现的是属人主义准则
【答案】BC
【考点】法的效能
【解析】法的效能能够分为标准性法令文件的效能和非标准性法令文件的效能。标准性法令文件的效能也叫狭义的法的效能,指法令的收效规模或适用规模,即法令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本题该条文表现的是法对人的效能,即在满意多么条件下,能够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其针对的是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我国公民或国家进行的违法,即只需国外的违法行为,侵犯了我国国家利益或本我国公民利益的,就适用本国刑法。其实质含义在于,维护本国国家利益与本国公民利益,归于维护主义准则,而非属地或属人准则。
53.张某与王某于2000年3月挂号成婚,次年生一女小丽。2004年12月张某逝世,小丽随王某日子。王某不允许小丽与祖父母碰头,小丽祖父母向法院申述,要求行使探望权。法官在审理中以为,我国《婚姻法》虽没有直接规矩隔代亲属的探望权力,但正确行使隔代探望权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故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有关“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矩,判定小丽祖父母能够行使隔代探望权。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我国《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同一法令部分的标准性文件,均是“根本法令”
B.“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矩归于指令性规矩
C.法官对判定理由的证成是一种外部证成
D.法官的判定考虑到法的安定性和合意图性要求
【答案】ACD
【考点】法令规矩和法令证成
【解析】选项A正确。《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归于民法部分法的标准性文件,归于根本法令。
选项B过错。“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矩归于准则,而非指令性规矩。
选项C正确。法令证成能够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即法令决议有必要依照必定的推理规矩从相关条件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归于内部证成,;对法令决议所依靠的条件的证成归于外部证成。故本案中,法官对判定理由的证成归于对法令决议所依靠的条件的证成,归于外部证成。
选项D正确。法令人适用法令的最直接的方针便是要取得一个合理的法令决议,故法官如此判定正是出于法的安定性和合意图性要求的考虑。
54.下列有关“王法”的了解,哪些是不正确的??()
A.“王法”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
B.“王法”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令
C.只要“王法”才有强制性
D.不管自然法学派,仍是实证主义法学派,都可能把“王法”看作真实法
【答案】ABC
【考点】王法
【解析】选项ABC说法过错,。特定国家现行有用的法,抽象地讲,乃是指“王法”。其不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
选项B说法过错。“王法”不只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令,其外延还包含习惯法、判例法和教会法。
选项C说法过错。不只只要“王法”才有强制性,法令就一般状况而言是一种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标准。
选项D说法正确。特定国家现行有用的法,抽象地讲,乃是指“王法”。其不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不只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令,其外延还包含习惯法和判例法。不只只要“王法”才有强制性,法令就一般状况而言是一种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标准。不管自然法学派,仍是实证主义法学派,都是可能把“王法”看作真实法。
55.杨某与刘某存有积怨,后刘某服毒自杀。杨某因患风湿病全身痛苦,怀疑是刘某阴魂羁绊,遂先后3次到刘某墓地掘坟撬棺,挑出刘某头骨,并将头骨和棺材板移埋于自家责任田。事发后,检察院对杨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2条的规矩,确定杨某的行为构成凌辱尸身罪。杨某不服,以为坟内刘某已成白骨并非尸身,随后上诉。杨某对“尸身”的解说,归于下列哪些解说??()
A.恣意解说
B.比较解说
C.文义解说
D.法定解说
【答案】AC
【考点】法令解说
【解析】选项AC正确。文义解说,是指依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令的言语运用方法明晰地描绘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恣意解说归于无权、非正式解说,是当事人依照自己的志愿和了解进行的恣意的解说。本题案中,杨某“强词夺理”对“尸身”的解说就归于恣意解说和文义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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