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与实际转让的不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3 00:53
股权转让合同的收效与实践转让
合同的收效不等于合同的实行,股权转让合同的收效也不等于股权的实践转让。当事人常常发作误解,在合同收效之后,以为股权就当然转让,受让人就已经成为公司的股东。但实践上,合同的收效仅仅确认了当事人转让股权的权力和职责,股权的实践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践实行。股权的实践转让便是股权的交给,合同收效后,当事人或许依约实行,将股权交给受让方,也或许一方或两边违背合同而拒不交给股权或回绝承受,在此情况下,股权的转让就处于合同收效而未实践实行的状况,受让方享有的就仅仅股权交给和违约补偿的请求权。
需求指出,股权买卖中,股权的实践转让具有特别重要的法令含义。股权是既含权力、也含职责和职责的综合性权益,关于财物结构和运营效益杰出的公司,股权意味着更多的利益,反之,股权则意味着更多的危险和职责,尤其是股东出资不到位或公司已资不抵债的股权,受让股权就意味着受让职责和危险。股权的实践转让意味着利益和危险的实践搬运,好像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危险转让相同,只不过股权转让的危险不是股权的毁损灭失,而是转让前后股权价值的严重改变,实践转让前的利益和危险归转让人,尔后的利益和危险则归受让人。当事人之间因股权转让而发生的许多利益冲突和诉讼纷争正是由此引发。
合同的收效不等于合同的实行,股权转让合同的收效也不等于股权的实践转让。当事人常常发作误解,在合同收效之后,以为股权就当然转让,受让人就已经成为公司的股东。但实践上,合同的收效仅仅确认了当事人转让股权的权力和职责,股权的实践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践实行。股权的实践转让便是股权的交给,合同收效后,当事人或许依约实行,将股权交给受让方,也或许一方或两边违背合同而拒不交给股权或回绝承受,在此情况下,股权的转让就处于合同收效而未实践实行的状况,受让方享有的就仅仅股权交给和违约补偿的请求权。
需求指出,股权买卖中,股权的实践转让具有特别重要的法令含义。股权是既含权力、也含职责和职责的综合性权益,关于财物结构和运营效益杰出的公司,股权意味着更多的利益,反之,股权则意味着更多的危险和职责,尤其是股东出资不到位或公司已资不抵债的股权,受让股权就意味着受让职责和危险。股权的实践转让意味着利益和危险的实践搬运,好像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危险转让相同,只不过股权转让的危险不是股权的毁损灭失,而是转让前后股权价值的严重改变,实践转让前的利益和危险归转让人,尔后的利益和危险则归受让人。当事人之间因股权转让而发生的许多利益冲突和诉讼纷争正是由此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