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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公司债务转让股权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6 05:01
公司转让股权是一个很正常的工作,但有时分就没有那么简略,比方公司存在着债款问题,这个时分,公司的股权就不那么简单转让了,假如明知这种状况仍是要转让,这便是一种冒犯法令的行为,下面听讼网小编为你具体介绍。
隐秘公司债款转让股官僚承当补偿职责吗
债款的存在会是公司的价值下降。这个时分有一部分公司就会经过隐秘公司债款的方法,削减受让方对公司的顾忌,那么隐秘债款转让股权是否归于诈骗。有限职责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是以有限职责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为标的的买卖合同。因此应当适用合同法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则。 依据合同法的规则,合同一方以诈骗手法使对方在违反实在意思的状况下缔结的合同,受危害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合同,但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均未清晰界定诈骗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定见》第68条规则,“一方当事人成心奉告对方虚伪状况,或许成心隐秘实在状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差错意思表明的,能够认定为诈骗行为”。关于诈骗的构成要件,有学者以为,“所谓诈骗是指成心告之对方虚伪状况,或许成心隐秘实在状况,诱使对方依据差错判断作出意思表明”,其构成要件首要有:片面上须有诈骗的成心,并以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差错的意思表明为意图;客观上有诈骗行为,包含虚伪陈说和掩盖行为,至于掩盖行为既能够是活跃的行为,也能够是消沉的保持缄默沉静,当然该缄默沉静是存在于须有奉告职责的场合;被诈骗人因受诈骗而陷于差错判断;被诈骗人依据差错判断而为意思表明。而公司在进行股份转让的时分隐秘债款片面上有成心,客观上有虚伪陈说,没有尽到奉告职责,因此是归于诈骗。
诈骗对股权转让协议效能的影响
具有诈骗景象的合同效能分为两类:一类是以诈骗手法危害国家利益的,应为无效合同;另一类是以诈骗的手法缔结合同并没有危害国家利益,而是危害团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应按可吊销合同处理。具有显失公正景象的合同属可吊销合同。关于合同被承认无效或吊销之后的处理,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则,“合同被承认无效或被吊销后,因该合同获得的产业应予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有差错的一方应补偿对方因此而遭到的丢失,两边都有差错的,应各自承当相应的职责,”可见,返还产业(折价补偿)与补偿丢失乃股权转让合同詖承认无效或吊销之后的首要处理办法,应留意的是,参照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关吊销权除斥期间的规则,股东以诈骗为由行使吊销权的除斥期间为1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吊销事由之日起核算。
当一个公司出入不均,债台高筑之时,信任没有人会挑选承受这一个负担,可是公司持股人也必定不能违反法令要求,隐秘公司债款转让股权,由于这会让下手方对公司的财物估值发生巨大的差错,因此蒙受丢失。假如我们想深化了解这个问题,听讼网将会为您供给专业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我们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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