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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定金后一周不到房子降价是否可以维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3 08:04
网友发问听讼网小编:“经过朋友介绍我在老家买了一套商品房,买房付完定金后不到1个月就降价了,现在开发商要咱们付余款,可是由于降价了咱们不想付,想让他们按降的价格算余款,他们不愿意,又不退定金,怎么办才好呢”接下因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交定金后一周不到房子降价能够维权吗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交定金后一周不到房子降价是否能够维权
当然能够维权,一.购买商品房必须按《商品房出售管理办法》签定认购、订货、预定等协议,以书面形式清晰约好两边的权利义务联系,仅以口头合同的办法难以认定为两边的建立.你们能够严重误解,或显失公正为由恳求吊销或改变.
因所谓的定金既没有合同也没收据,故以现在依据只能认定为预付款.故可与开发商洽谈要求把钱退回来,究竟你们是经过朋友的联系,洽谈退款有必定的可操作性.洽谈不了的,也能够打官司要回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
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货、预定等协议具有《商品房出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而且出卖人现已依照约好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
(一)因严重误解缔结的;
(二)在缔结合一同显失公正的。
一方以诈骗、钳制的手法或许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实在意思的情况下缔结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
当事人恳求改变的,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不得吊销。
二.若决议买房,能够与开发商洽谈按现在的房价买.当然对方很难赞同,但现在房价看跌,对方也会审时度势,究竟现在对开发商来说现金流更重要.
三.国家调控仍会持续,还有降价的空间.
四.是否买,最好夫妻俩和亲戚朋友一同仔细商议为好.
相关规则:
《商品房出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商品房出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缔结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清晰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称号或许名字和居处;
(二)商品房根本情况;
(三)商品房的出售办法;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认办法及总价款、付款办法、付款时刻;
(五)交给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修、设备规范许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路途、美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给许诺和有关权益、职责;
(八)公共配套修建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办法;
(十)处理产权挂号有关事宜;
(十一)处理争议的办法;
(十二)违约职责;
(十三)两边约好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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