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申请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5 23:00
为节省司法诉讼资源,愈加快速快捷地完成担保物权人的合法权益,新民诉法在特别程序中规则了担保物权无需通过一般诉讼审理即恳求人民法院裁决拍卖、变卖担保产业的完成方法。那么,完成担保物权特别程序恳求书?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完成担保物权特别程序恳求书
恳求人:xx支行,住所地xx
负责人xx职务 .
被恳求人:xxx ,男, xx年x月x日出世,汉族,住xx xx
恳求恳求:
一、恳求法院裁决xxxxx。
二、由被恳求人承当本案的拍卖费、法院实施费等相关费用。
现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恳求人:
二〇XX年十一月十八日
一、关于完成担保物权的恳求主体规模及统辖。
新民诉法榜首百九十六条规则: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的人按照物权法等法令,向担保产业所在地或许担保物权挂号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此法条清晰两点:榜首,统辖法院包含级别统辖和地域统辖。第二,恳求主体的承认。包含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的人,这些主体主要根据物权法等法令承认,即须有物权法等实体法的清晰规则方可适用。计算一下,结合适用的实体法有:物权法榜首百九十五条第二款(典当权人恳求拍卖典当物)、第二百二十条榜首款(出质人恳求拍卖质物)、第二百三十七条(动产留置权的债务人恳求拍卖留置物。)以及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建造工程承包人恳求拍卖建筑物)。这些条款清晰了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的主体。
司法实践中,关于级别统辖有人提出:若担保物标的过大,基层人民法院是否有统辖权?笔者以为,恳求完成担保物权规则在特别程序中,立法本意不是按担保物价值额承认标的,而是按一个担保物权承认,该程序诉讼费用的收取按件收取。故不适用标的额级别统辖的规则。
关于有权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的主体,司法实务界的争辩层出不穷。笔者以为,在当时的法令框架下,新民诉法的上述规则仅是对物权法等实体法中规则的相关实体权力的完成作出程序性规则,根据来源于实体法,应按照物权法等实体法的规则来承认完成担保物权的恳求主体,即前面所述的典当权人、出质人、动产被留置的债务人、建造工程承包人,不宜作扩展解说。可是从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力相等视点调查,典当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建造工程发包人应当然被赋予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的权力。物权法等实体法只规则了典当权人、出质人、动产被留置的债务人、建造工程承包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担保产业的景象,是根据担保产业不在其占有操控下,两边就完成担保物权又未达到协议,法令维护弱者的准则。其担保物权相对人尽管已占有操控担保产业,具有完成担保物权的优势,但在两边未达到完成担保物权协议时,就证明两边发生了不合,其为解决矛盾,依托人民法院的公信力,恳求人民法院以公权完成担保物权无可厚非,法令应予相等维护。因而,主张在民诉法司法解说中予以承认典当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建造工程发包人亦可作为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的主体。
二、关于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的检查规范。
新民诉法榜首百九十七条规则:人民法院受理完成担保物权恳求后,经检查,契合法令规则的,裁决拍卖、变卖担保产业,当事人根据该裁决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实施;不契合法令规则的,裁决驳回,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该条规则检查的规范即是否契合法令规则。这儿触及几个问题,即被恳求人是否有权提出贰言?对贰言要不要检查?怎么检查?
一种观念以为,只需被恳求人提出贰言,人民法院就应该裁决驳回恳求,奉告当事人另行提申述讼。人民法院不得对贰言进行任何检查。另一种观念以为,应对被恳求人提出的贰言结合担保物权的建立、效能及主债务的实施状况等进行归纳检查,根据新民诉法榜首百九十七条检查裁决。
笔者以为,上述两种观念均有不当。在恳求人民法院完成担保物权的过程中,若被恳求人一提起贰言就裁决驳回恳求,大多数被恳求人会乱用贰言权以躲避法令,导致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的程序形同虚设,有违立法的初衷。若对被恳求人提出的贰言结合担保物权的建立、效能及主债务的实施状况等进行归纳检查,实际上相当于对当事人实体权力责任的审理。假如根据新民诉法榜首百九十七条检查后驳回恳求,当事人还能够提申述讼。一旦检查后裁决拍卖、变卖担保产业,因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的程序规则在民诉法特别程序中,一审终审,不得上诉,致使从合法程序上现实掠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救助权。有人以为在此可设定恳求复议权。笔者不以为然,理由是特别程序中所作的裁决一审终审,不得上诉,这是诉讼法令的准则规则。设定恳求复议权,现实上相当于上诉权,仅仅称号不一样罢了。
关于被恳求人提出的贰言,笔者以为人民法院应该进行检查,检查的规范为该贰言是否归于民事权益争议。新民诉法特别程序一般规则中榜首百七十九条规则:人民法院在按照本章程序审理案子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归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决完结特别程序,并奉告好坏联系人能够另行申述。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程序作为民诉法特别程序当然适用此法条。在受理检查恳求完成担保物权过程中,被恳求人若对担保物权的建立、效能、灭失等提出实体权力责任主张的,归于民事权益之争,为保证当事人的上诉权力,只能完结特别程序,由当事人另行提起一审诉讼;不归于民事权益之争的,按新民诉法榜首百九十七条规则检查处理。
三、关于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的程序操作。
新民诉法规则恳求完成担保物权适用特别程序,实施一审终审,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严重疑问的案子组成合议庭审理,审限三十日,需求延伸的,经本院院长同意。可是人民法院受理完成担保物权的恳求后,是否必须向被恳求人送达告诉书,实施奉告责任?被恳求人外出下落不明景象下,能否公告送达?新民诉法对此未作出规则。笔者以为,恳求完成担保物权案子作为特别程序,意在进步司法功率、快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该程序的设定,建立在担保物权法令联系较为清晰,一般无民事权益争议的基础上。因而,该程序的操作应直接告诉被恳求人,保证被恳求人的知情权、贰言权,然后愈加精确地断定担保物权的合法存在,为进一步完成担保物权供给根据。若无法直接送达被恳求人,则可对比催促程序的规则,裁决完结该程序,奉告恳求人能够另行申述。既不宜公告送达告诉,更不能缺席审理裁决。故主张在民诉法司法解说中将上述主意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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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担保物权特别程序恳求书
恳求人:xx支行,住所地xx
负责人xx职务 .
被恳求人:xxx ,男, xx年x月x日出世,汉族,住xx xx
恳求恳求:
一、恳求法院裁决xxxxx。
二、由被恳求人承当本案的拍卖费、法院实施费等相关费用。
现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恳求人:
二〇XX年十一月十八日
一、关于完成担保物权的恳求主体规模及统辖。
新民诉法榜首百九十六条规则: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的人按照物权法等法令,向担保产业所在地或许担保物权挂号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此法条清晰两点:榜首,统辖法院包含级别统辖和地域统辖。第二,恳求主体的承认。包含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的人,这些主体主要根据物权法等法令承认,即须有物权法等实体法的清晰规则方可适用。计算一下,结合适用的实体法有:物权法榜首百九十五条第二款(典当权人恳求拍卖典当物)、第二百二十条榜首款(出质人恳求拍卖质物)、第二百三十七条(动产留置权的债务人恳求拍卖留置物。)以及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建造工程承包人恳求拍卖建筑物)。这些条款清晰了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的主体。
司法实践中,关于级别统辖有人提出:若担保物标的过大,基层人民法院是否有统辖权?笔者以为,恳求完成担保物权规则在特别程序中,立法本意不是按担保物价值额承认标的,而是按一个担保物权承认,该程序诉讼费用的收取按件收取。故不适用标的额级别统辖的规则。
关于有权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的主体,司法实务界的争辩层出不穷。笔者以为,在当时的法令框架下,新民诉法的上述规则仅是对物权法等实体法中规则的相关实体权力的完成作出程序性规则,根据来源于实体法,应按照物权法等实体法的规则来承认完成担保物权的恳求主体,即前面所述的典当权人、出质人、动产被留置的债务人、建造工程承包人,不宜作扩展解说。可是从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力相等视点调查,典当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建造工程发包人应当然被赋予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的权力。物权法等实体法只规则了典当权人、出质人、动产被留置的债务人、建造工程承包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担保产业的景象,是根据担保产业不在其占有操控下,两边就完成担保物权又未达到协议,法令维护弱者的准则。其担保物权相对人尽管已占有操控担保产业,具有完成担保物权的优势,但在两边未达到完成担保物权协议时,就证明两边发生了不合,其为解决矛盾,依托人民法院的公信力,恳求人民法院以公权完成担保物权无可厚非,法令应予相等维护。因而,主张在民诉法司法解说中予以承认典当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建造工程发包人亦可作为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的主体。
二、关于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的检查规范。
新民诉法榜首百九十七条规则:人民法院受理完成担保物权恳求后,经检查,契合法令规则的,裁决拍卖、变卖担保产业,当事人根据该裁决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实施;不契合法令规则的,裁决驳回,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该条规则检查的规范即是否契合法令规则。这儿触及几个问题,即被恳求人是否有权提出贰言?对贰言要不要检查?怎么检查?
一种观念以为,只需被恳求人提出贰言,人民法院就应该裁决驳回恳求,奉告当事人另行提申述讼。人民法院不得对贰言进行任何检查。另一种观念以为,应对被恳求人提出的贰言结合担保物权的建立、效能及主债务的实施状况等进行归纳检查,根据新民诉法榜首百九十七条检查裁决。
笔者以为,上述两种观念均有不当。在恳求人民法院完成担保物权的过程中,若被恳求人一提起贰言就裁决驳回恳求,大多数被恳求人会乱用贰言权以躲避法令,导致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的程序形同虚设,有违立法的初衷。若对被恳求人提出的贰言结合担保物权的建立、效能及主债务的实施状况等进行归纳检查,实际上相当于对当事人实体权力责任的审理。假如根据新民诉法榜首百九十七条检查后驳回恳求,当事人还能够提申述讼。一旦检查后裁决拍卖、变卖担保产业,因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的程序规则在民诉法特别程序中,一审终审,不得上诉,致使从合法程序上现实掠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救助权。有人以为在此可设定恳求复议权。笔者不以为然,理由是特别程序中所作的裁决一审终审,不得上诉,这是诉讼法令的准则规则。设定恳求复议权,现实上相当于上诉权,仅仅称号不一样罢了。
关于被恳求人提出的贰言,笔者以为人民法院应该进行检查,检查的规范为该贰言是否归于民事权益争议。新民诉法特别程序一般规则中榜首百七十九条规则:人民法院在按照本章程序审理案子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归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决完结特别程序,并奉告好坏联系人能够另行申述。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程序作为民诉法特别程序当然适用此法条。在受理检查恳求完成担保物权过程中,被恳求人若对担保物权的建立、效能、灭失等提出实体权力责任主张的,归于民事权益之争,为保证当事人的上诉权力,只能完结特别程序,由当事人另行提起一审诉讼;不归于民事权益之争的,按新民诉法榜首百九十七条规则检查处理。
三、关于恳求完成担保物权的程序操作。
新民诉法规则恳求完成担保物权适用特别程序,实施一审终审,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严重疑问的案子组成合议庭审理,审限三十日,需求延伸的,经本院院长同意。可是人民法院受理完成担保物权的恳求后,是否必须向被恳求人送达告诉书,实施奉告责任?被恳求人外出下落不明景象下,能否公告送达?新民诉法对此未作出规则。笔者以为,恳求完成担保物权案子作为特别程序,意在进步司法功率、快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该程序的设定,建立在担保物权法令联系较为清晰,一般无民事权益争议的基础上。因而,该程序的操作应直接告诉被恳求人,保证被恳求人的知情权、贰言权,然后愈加精确地断定担保物权的合法存在,为进一步完成担保物权供给根据。若无法直接送达被恳求人,则可对比催促程序的规则,裁决完结该程序,奉告恳求人能够另行申述。既不宜公告送达告诉,更不能缺席审理裁决。故主张在民诉法司法解说中将上述主意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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