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8 14:27(一)有限职责公司的树立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则,树立有限职责公司,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一)股东契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到达法定本钱最低限额;(三)股东一起拟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树立契合有限职责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居处。按照本条规则,要树立有限职责公司,应当具有的条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条件方面:是指股东有必要契合法定资历及人数要件。
无论是有限职责公司仍是股份公司,其股东都有必要契合法定条件,具有法定资历,如法令制止树立公司的天然人和法人不得成为公司的股东,这在前文已有胪陈,此处不赘。
因为有限职责公司具有很强的“人合性”,因而,世界各国或区域的公司立法都对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人数做出约束,股东人数的约束能反映出公司股东之间互相信赖的特色。而且有限职责公司信誉的根底除了本钱以外,还有股东个人条件。公司对外进行经济活动时,主要依据的不是公司自身的本钱或资产情况怎么,而是股东个人的信誉情况,公司的运营事项和资产账目无需对外揭露,本钱只能由整体股东自己认缴,不得向社会揭露征集,股东的出资证明书不得自在流转转让,股东的出资转让也遭到严厉的约束,有必要经其它股东赞同,其他股东具有有限购买权等等。这种情况下,要求公司股东之间应有必定的了解,因而,人数不宜过多。我国有限职责公司股东的人数要件规则于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职责公司由50人以下股东出资树立”。由此可见,有限职责公司股东的法定人数是50人以下,假如超越50人(不包含50人),则不能树立有限职责公司。这儿值得一提的是,因为新公司法答应树立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因而,关于有限职责公司股东人数的下限应为1名股东,这名股东可所以1名天然人股东,也可所以1名法人股东,一名股东树立的有限职责公司为一人有限职责公司。
2、产业条件方面:股东出资有必要到达法定本钱最低限额,这是树立有限职责公司的出资条件。有限职责公司作为具有独立主体资历的法人,有必要具有必定的产业条件作为其展开运营和承当职责的物质根底。有限公司的产业开始即来源于发起人认缴出资的总和。为了确保有限职责公司的产业能到达展开业务和从事运营所需的相应规划,一起也为了确保债权人的利益以及社会买卖的安全性,避免滥设公司,各国或区域的公司法兜要求有限职责公司在树立时的本钱有必要到达一个最低的限额。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则,有限职责公司注册本钱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令、行政法规对有限职责公司注册本钱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则的,从其规则。也就是说,有限职责公司树立时发起人认缴的本钱总数应大于或等于3万元人民币,不然便不具有建立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