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欠债未清还 三股东竟瞒着债权人偷偷注销公司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1 11:17公司欠债未还,三名股东却瞒着债权人,悄悄刊出公司。他们以为,债款能够就此一笔勾销。可是,近来法院却判定要求他们还账,还要承当诉讼费和公告费。
被告人吴某、叶某和李某三人在同安区一起运营一家电子公司,数年前,电子公司与原告一机械公司签约,引入一套机械设备,价格29万元。
合同签定后,原告公司履行了设备出产、装置责任,可是,吴某等人运营的电子公司却没有悉数付清货款,拖欠货款8万元,一向不还。
上一年年末,机械公司向电子公司追讨欠款,成果,电子公司股东吴某奉告对方:“公司现已刊出,所欠货款不予归还。”
无法之下,机械公司只好告上法庭。近来,同安区法院判定以为,吴某等人明知公司债款没有整理结束,却向工商部门请求刊出挂号,并许诺债权债款已整理结束,这归于歹意躲避债款的行为。
终究,法院判定要求三被告股东归还剩下债款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