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二手房买到凶宅怎么要求退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6 02:24
一准新娘购买龙岗区一套二手房预备成婚,不料交给定金后从旁人口中得知,曾有人从顶楼跳楼自杀下跌至该房露台逝世,“婚房”转瞬成了“凶宅”。买家想退房,却遭卖家申述要求付出24.9万元违约金。近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判定支撑了买家的诉讼请求,买方能够退房。
购婚房竟买到“凶宅”
买房成婚本是人生一件大喜事,但是准新娘陈小姐却因为这房子陷入了苦恼的局势:2011年5月,她经过中介以124.5万元购买卖方龙岗区某楼盘2楼房子,签约当日就付出了定金2万元。后来得知2010年7月有人从楼顶跳楼自杀下跌至2楼露台逝世,她觉得自己要买的那套房子是“凶宅”,决议抛弃购买。
为此,买卖两边闹起了胶葛。卖方托付律师诉至龙岗法院,要求买方按合同约好付出成交价20%的违约金计24.9万元。买方亦提起反诉,以买房为了成婚,卖方成心隐秘,自己严重误解为由要求吊销合同返还定金。
法院判定:
买方能够退房
龙岗法院经审理以为,房子发作过自杀死人事情并不阻碍房子的底子寓居运用功用,买方并非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种类、质量和数量等存在错误认识,不属于可吊销或改变合同的法定景象。两边买卖合同合法有用,考虑到买方据此不履行合同构成底子违约,但并非歹意,依公正准则判定付出卖方违约金62250元(成交价的5%)。
买方不服上诉至深圳中级法院。中院经审理以为,虽然事发露台并非涉案房子的产权规模,但该露台与涉案房子严密相连,组成相对关闭的一个空间。房子的价值受修建本钱、寓居环境、人文环境等多种要素影响,而一般人对逝世存在惊骇和忌讳心思,露台坠亡事情和房子与露台的依靠联系客观上加剧了寓居人的心思担负,必定程度上影响了涉案房子的运用价值和商场价值。
因为签约时买方不知情,对房子价值发作错误判断,买方依据该错误认识而做出的购房行为与其意思相悖,若持续履行合同将不能到达预期的房子运用意图和利益,故买方以签订合同时存在严重误解为由要求吊销合同具有实事和法律依据,中院予以支撑。
律师定见
所谓“凶宅”虽是购房者片面心思影响,但卖方违反了诚信准则
记者采访有关专家了解到,“凶宅”不是法律上的概念,也没有完好正式的界说。
在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子也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状况。二审驳回原告退房的诉讼请求,其理由是,所谓“凶宅”是购房者片面心思影响和封建迷信。支撑原告退房的诉讼请求,其理由是,依据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房内曾发作的凶杀案等已构成合同标的物的严重瑕疵,卖方违反诚笃信用准则,买方可吊销买卖合同。
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茂荣律师提示,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应当归纳考虑房子或许存在的圈套和危险。购房者关于那些价格古怪偏低、出售方急于出手的房子,应当警觉,稳重决议,必要时能够到该小区向物管处和相邻房子的居民了解状况。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