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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必须提前通知被执行人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8 22:11
咱们都听说过强制实行,在刑法上强制实行是一种强制方法,强制实行是依据当事人的请求发动的,关于法院判定拒不实行的,有关人员能够向法院请求强制实行,那么法院强制实行有必要提早告诉被实行人吗?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则: 实行员接到请求实行书或许移交实行书,应当向被实行人宣布实行告诉,并能够当即采纳强制实行方法。
法院强制实行是怎样实行的
一、法院强制实行一般是实行对方的银行存款、房车、厂房、股权、薪酬等可实行产业;
二、请求实行收费规范:《诉讼费用交纳方法》(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实行人民法院发作法律效能的判定、判定、调解书,判决组织依法作出的判定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实行效能的债务文书,请求供认和实行外国法院判定、判定以及国外判决组织判定的,依照下列规范交纳:
1.没有实行金额或许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实行金额或许价额不超越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越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依照1.5%交纳;超越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依照1%交纳;超越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依照0.5%交纳;超越1000万元的部分,依照0.1%交纳。
3.契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则,未参与挂号的权力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本项规则的规范交纳请求费,不再交纳案子受理费。
强制实行是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气,依据实行文书的规则,强制民事责任人完结其所承当的责任,以确保权力人的权力得以完成。
请求法院强制实行的期限是多少?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5条的规则:请求实行的期间为二年。请求实行时效的间断、间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间断、间断的规则。
前款规则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则实行期间的最终一日起核算;法律文书规则分期实行的,从规则的每次实行期间的最终一日起核算;法律文书未规则实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收效之日起核算。
应该向哪个法院请求强制实行呢?
1、发作法律效能的民事判定、判定,以及刑事判定、判定中的产业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许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实行的产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实行。
2、由人民法院实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实行人住所地或许被实行的产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实行。
请求法院强制实行的程序
第一步:请求
发作法律效能的民事判定、判定以及刑事判定、判定,当事人有必要实行。一方回绝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实行,也能够由审判员移交实行员实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好坏关系人以为实行行为违背法律规则的,能够向担任实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贰言。当事人、好坏关系人提出书面贰言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贰言之日起15日内检查,理由建立的,判定吊销或许改正;理由不建立的,判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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